(两会授权发布)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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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一)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201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坚持统筹兼顾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要点。

    一是适当增加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保持必要的支出力度。考虑到结构性减税的滞后效应,今年财政收入增长不会太快,可调用的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数额也较少,但财政刚性支出增加,特别是要增加保障改善民生支出,保持对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都需要适当增加财政赤字,中央和地方财政相应增加发债数量。二是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继续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适当降低部分能源资源和关键零部件、原材料产品的进口关税。三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突出重点,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增加教育、卫生、社保等民生投入,支持农业水利和国防建设,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城镇化建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节约行政经费。严肃财经纪律,反对铺张浪费。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保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顺利实施,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等,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节能减排,加快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循环经济发展;加强重点生态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林业补贴政策。

    (三)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经济社会政策和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主要指标拟作如下安排:

    中央财政收入60060亿元,比2012年执行数(下同)增长7%;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合计收入总量为6106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69560亿元,增长8.4%。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0203亿元;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8857亿元;中央预备费500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8500亿元,比2012年增加300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91208.35亿元。

图表:图3:2013年中央财政预算平衡关系 新华社发

    地方本级收入66570亿元,增长9%,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48857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合计115427亿元。地方财政支出117543亿元,增长9.9%,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384亿元,支出总量为118927亿元。地方财政收支差额3500亿元,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弥补,并列入省级预算管理。(地方财政收支预算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目前尚在汇总中。报告中地方财政收支安排数均为中央财政代编)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财政收入126630亿元,增长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27630亿元。全国财政支出138246亿元,增长10%,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384亿元,支出总量为139630亿元。收支差额12000亿元,增加4000亿元,赤字率为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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