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4日电 “不仅要打老虎,也要勤打苍蝇!”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们在对反腐成绩单纷纷点赞的同时,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末梢上的腐败”问题也十分关注。相对中央纪委、各省纪委在查处腐败时的雷厉风行,一些乡镇基层纪检部门和纪检干部的角色一度显得既尴尬又软弱。
部分代表和专家认为,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转型回归主业,将有效地强化基层纪检监督效力,驱除群众最痛恨的“腐败苍蝇”。
基层纪检干部履职“尴尬事”
“乡科级以下干部是与群众接触最为紧密的干部群体,在群众眼中,他们的一言一行就代表着党的形象。”全国人大代表、贵州道真县忠信镇纪委书记郑维勇说,“近年来许多地方的乡镇干部贪腐呈现多发态势,与此形成对比的是,由乡镇纪委发现基层干部贪腐线索并进行查处的案件数量很少。”
事实上,此前相当一段时间内,绝大多数县镇纪检部门基本处在“无案可查”的尴尬境地。“中央纪委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之前,我们基层纪检干部几乎成了一块抹布,哪里需要就到哪里胡撸一把,可以说啥工作都干就是不干纪检。”从事纪检工作10多年的北京昌平区阳坊镇纪委书记齐建波告诉记者。
浙江省松阳县大东坝镇纪委书记杨文斌也曾有过同样的烦恼,他同时担任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城建、计划生育、重点项目建设……十几项工作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纪检监察这项本职工作反倒像是副业。
郑维勇认为,由于基层纪检干部直接面对群众,乡里乡亲都是熟人,处理干部怕得罪人,不敢查;而且基层纪检干部力量弱,有时候想查案也查不了,由于长期不查案件,许多基层纪检干部甚至都不会查案。监督执纪的主业被边缘化,导致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完全“走虚”。
扎紧篱笆让“身边的腐败”无处遁形
针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泛化、大包大揽不务正业的现实,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三转’之后,我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办案力度加大、办案数量增加。工作更忙了,但忙的都是‘正事’。2014年9月以来,我镇对涉及农村‘三资’管理以及村干部涉赌、酒驾等问题立案数十起,对多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纪处分。”浙江省松阳县大东坝镇纪委书记杨文斌说。
在贵州,1462个以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为主组成的“特派组”遍布各省,把发现问题、查处案件、督促整改作为工作的主要职责,一大批群众“身边的腐败”被清。如黔东南查办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专案,16个县市的数百个“特派组”对41.3万家农户的84.3万件家电下乡补贴产品进行了同步调查。查明了783家家电经销商套取数千万元补贴资金的实施,其中21家商家法定代表人被逮捕,33名玩忽职守、勾结商家的公职人员被立案调查。
“民生领域无小事,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虽然‘官不大、金额小’但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热烈拥护!”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奉化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说。
区域协作联合履职 体制创新清除反腐“盲区”
记者在各地采访时了解到,面对基层纪委力量薄弱,监督能力弱化的现象,不少地方开始尝试区域协作、联合履职等新的纪检监察体制。
安徽合肥市试点将多个乡镇纪委整合成一个协作区,由一名县纪委常委牵头,对相关的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推行以“联片、协查、查审分离”为主要内容的乡镇协作区办案机制,全州88个乡镇去年全部突破“零办案”,一批乡镇纪委干部的业务水平得到提高。
北京市昌平区纪委打乱部门区域划分,根据任职经历、知识结构和能力特长,综合调配全区基层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成立联合监督组、联合调查组和联合工作组,分别负责监督执纪、案件查办和文字综合工作。通过“履职组异地监督”的工作模式,“一事一授权、一案一授权”。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专家朝克认为,纪检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点,中央从去年开始进行了一系列顶层设计,这些设计要在基层落地生根,必须依靠符合基层实际的制度创新。
“目前基层纪检部门的探索解决了基层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谁负责”等诸多实际问题。“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说,“如果和中央纪委自上而下的“派驻纪检机构制度”相结合,将真正实现纪检监察自上到下全覆盖,扫清监督、执纪、问责的“死角”。(参与记者:方列、李舒、王丽、张丽娜、刘良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