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拟加大对违法测绘处罚力度
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杨维汉)测绘法修订草案31日首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草案加大了对违法测绘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对地理信息泄密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危害地理信息安全和涉及基准站的违法行为等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现行测绘法是1992年制定,2002年作了全面修订。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张德霖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测绘科技水平不断提升,社会需求日益增长,对地理信息应用和管理提出新要求,现行测绘法部分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张德霖说,一是测绘成果开发应用不够,缺乏有效共享机制。二是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安全隐患突出,影响国家安全。三是地理信息安全风险增大,泄密事件频发。地理信息生产、采集、利用的安全风险不断增大,亟须加强涉密地理信息保护。
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建立地理信息系统,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这两种情形,现行测绘法规定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而目前修订草案提高罚款额度,拟规定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草案增加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