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协发〔2019〕2号
关于第二十九届中国新闻奖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各有关专项初评报送单位和专业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中央新闻单位、试点报送单位:
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第二十九届中国新闻奖评选会将于2019年8月下旬在北京举行。
根据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2019年1月31日印发的《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记协发〔2019〕1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现就2019年中国新闻奖参评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数额
各报送单位报送的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和新闻论文类参评作品报送数额见附件1。其中,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作品,应不少于各报送单位报送数额的10%(各地记协、中国行业报协会、各专项作品报送单位和中央部委专业报初评委员会,按不少于5%掌握)。在此基础上,如报送单位确有较多符合“评选标准”的国际传播奖项的好作品,可按新增不超过2件报送(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可报送不超过3件)。
其他经专项初评报送的作品(新闻版面,报纸副刊,广播电视新闻访谈、现场直播、节目编排,网络新闻评论、专题、访谈、网页设计,新闻摄影、漫画、专栏,媒体融合奖项等),其报送数额见各有关专项作品的《初评工作通知》。
各省(区)记协报送作品中,省级媒体(包括省属都市类媒体)作品按不超过60%掌握(可浮动1篇)。
试点报送单位报送作品各不超过3件,其中,该单位所在省(区、市)媒体刊播作品不超过1件。
如超额报送,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将按该单位申报的《中国新闻奖报送作品目录》,撤下排序靠后的作品。
在上届评选中,因违反《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记协发〔2018〕1号)第九条“处罚办法”第一款规定的推荐、报送单位(不含专项初评单位),不得参加本届中国新闻奖有关项目评选;相关作者(主创人员)、编辑自今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中国记协组织的评选活动。
(二)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数额
各社会单位和个人均可自荐或他荐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新闻作品和新闻工作者参加评选,自荐(他荐)名额不超过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