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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4/ 08 09:58:52
来源:新华网

麦田“长”出豪华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需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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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合肥4月8日电 题:麦田“长”出豪华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需有序推进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程士华、何曦悦

  绿油油的麦田一望无垠,麦田里的住宅式墓地特别扎眼:红色琉璃瓦护顶,水泥柱贴着瓷砖,厚厚的水泥底座,围护着明晃晃的金属护栏——这是“新华视点”记者近日在安徽亳州部分农村地区走访看到的情景。

  有些硬化墓占地约5平方米,一块地少则好几个多则几十个坟头

  记者在亳州部分农村走访看到,有的一块麦田内有两三个住宅式墓地,风格各异。有的是复古风格,4个石狮雄踞两列,四周大理石围栏环绕,围栏上雕有荷花、祥云等图案,墓身上方八个龙头呈对称分布,分为四层,顶部双龙戏珠,十分夺目。

  还有的是现代风格,明晃晃的不锈钢做墓地护栏,四周缠绕黄色、白色等各色绢花,红色的琉璃瓦护顶,厚厚的四方体水泥底座,透明玻璃箱内盛放苹果等贡品,两个花盆左右对称陈列。

  除这些风格特征突出、立于麦田内的住宅式墓地,还有更常见的配有超标墓碑的普通硬化墓。行驶在亳州小路或是宁洛高速公路上,可以看到路两旁农田内的大理石墓碑硬化墓。这些墓碑高度普遍在1.5米以上,有的坟墓周边环绕着红砖砌成的矮墙。记者目测估计,有些硬化墓占地约有5平方米。

  “住宅式大墓的成本从一两万元到四五万元不等,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皖北地区一些村民告诉记者,根据当地农村风俗,谁家老人去世后的墓修得好,就显得谁家孩子更孝顺,在村里的口碑会更好。现在农民经济条件好了,家里老人去世后,为表达对老人的孝顺,有些农户选择修建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

  “一块地少则好几个,多则几十个坟头。”一名村干部告诉记者,虽然当地已经清理了硬化墓,但是到地里随便走走,到处都能看到坟头,这些土坟同样影响农业生产,不论是搞大棚种植经济作物,还是大型农机作业都受影响。

  记者查阅相关规定,不少坟墓占地面积、墓碑高度均明显超标。2016年,安徽省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规定,安葬骨灰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家庭成员合葬墓等葬式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采用立式碑的,墓碑高不得超过0.6米。

  管“烧”不管“埋”:很多村想建公墓建不了

  2019年,民政部联合11个部门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和整治。蒙城县民政局副局长母兆宇告诉记者,当地曾根据要求开展过整治,拆除了80多个硬化大墓。

  地方民政干部反映,专项整治治标难治本,关键在于农村公益性墓地缺乏问题未能妥善解决。蒙城县殡葬管理所所长代波等人反映,当地多数农村没有公益性墓地,农民丧葬只能埋在基本农田里。随着农村生活条件改善,很多田地里的土坟逐渐加码为硬化墓、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占用了耕地资源。

  基层干部反映,县一级政府对乡镇多考核火化率,确保农村去世人口全部火化,但火化后缺少公益性墓地下葬的问题,多年来迟迟未得到系统解决。

  “很多村都想建公墓,但都不敢建。”代波说,近年来找他申请建公益性墓地的村干部有很多,但因为缺乏用地指标,都不了了之。

  蒙城县王集乡庞沟村村干部葛贤才说,只有先建好公墓,村里的新增去世人口才能不再葬在基本农田里,而且还可以说服村民将旧坟迁移到公墓。村里早在2019年就提交了建设公墓的申请,但至今仍然没有进展。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墓建设属于限制类项目,不能占用耕地,基本没有土地指标可供使用。皖北是平原地区,出了家门口就是农田,普遍缺乏林地、山地,尤其是近年来当地开展复垦、空心村整治等工作,不少河滩荒地、村内废弃宅基地也转为可耕地,可用于建设公墓的土地少之又少。同时,要把可耕地改变为建设用地性质的审批要求很高,耕地很难通过审批改为用于公墓的建设用地。

  堵不如疏:杜绝增量,严控存量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到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时,提出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基层干部反映,殡葬改革出发点是移风易俗、节约土地,但如果地方有关部门管“烧”不管“葬”,村里没有配套建设公墓,农民还会自行在农田里建坟墓。

  针对公墓、田间墓之间的用地差别,地方民政部门算了一笔账:在公益性墓地,一座夫妇合葬墓穴占地不超过0.8平方米,一亩地可建200座合葬墓穴,能埋400个骨灰盒。如果是农户自行在田间修的土坟,一座夫妇合葬墓穴占地面积一般在5平方米至8平方米。后者占用的耕地资源是前者的6倍以上。如果是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占用的耕地面积更大。

  基层干部认为,堵不如疏,相关部门要考虑到平原地区耕地占比高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给公墓建设科学合理分配用地指标,对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进行系统性安排。

  基层干部建议,针对住宅式墓地问题,要有序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建设,一方面引导农村新增去世人口丧葬进公墓,杜绝增量;另一方面在尊重逝者亲属意见的情况下,稳妥有序将田间旧坟逐步迁移到公墓,严控存量,从根源上解决住宅式墓地占用耕地的问题。此外,要进一步在群众中提倡厚养薄葬,防止私建豪华墓之风蔓延。

【纠错】 【责任编辑:尹世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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