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幼小科学衔接指导意见 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
小学幼儿园不得举办学前班
教育部昨天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幼儿园和小学教育分离、衔接意识薄弱、过度重视知识准备、衔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重要举措。主要包括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减缓教学进度;强化小幼协同,帮助儿童顺利实现幼小过渡;建立联合教研制度、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强调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小学、幼儿园不得举办学前班,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等。试点园(校)建立深度合作机制,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明年秋季学期开始,各省区市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
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
指导意见对幼儿园提出的要求是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幼儿园要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为入学做好基本素质准备,为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要进一步引导教师树立科学衔接的理念,大班下学期要有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建立对小学生活的积极期待和向往。
要防止和纠正把小学的环境、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简单搬到幼儿园的错误做法。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不得设学前班,幼儿园出现大班幼儿流失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原因和去向,并向当地教育部门报告。
小学一年级设为入学适应期
指导意见对小学提出的要求是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小学要强化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国家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小学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重点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确保课时安排。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国家课程主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等方式实施,强化儿童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要切实改变忽视儿童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的现象,坚决纠正超标教学、盲目追赶进度的错误做法。幼儿园满足需要的地方,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
校外机构不得培训学前儿童
指导意见还要求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小学、幼儿园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治理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教育部门应根据有关线索,对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办学行为严重违规的幼儿园和小学,追究校长、园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记者 雷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