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理想汽车的产品大年。3月1日,理想MEGA正式上市,这款定位于家庭科技旗舰MPV的车型售价超过50万元。自上市以来,这款车却因外观设计而陷入一场网络风波。
据理想汽车介绍,理想MEGA拥有水滴型车头、无瑕车身和独特“风刃”,卓越的空气动力学设计带来0.215的极低风阻系数,也实现了低至15.9千瓦时的百公里电耗。“拒绝千篇一律的设计,理想MEGA将定义下一个时代的美学符号。”理想汽车、创始人CEO李想曾这样表示。
新颖的外观设计带来的评价是两极分化的——部分消费者认为其有“科技感”“未来感”,也有消费者表示其设计“不符合当前审美”“难以接受”。
对于消费者和网友而言,因为个人审美不同,对一些与众不同的设计出现褒贬不一的评价实属正常,但事情后来的发展有些出乎意料。在理想MEGA上市后,网络和社交媒体平台上出现了一些调侃这款车像“灵车”、像殡仪车的声音,随后又出现了一些诸如在车尾部PS “奠”字之类的图片,且相关恶搞图片和恶搞视频被迅速传播。
据媒体报道,理想MEGA上市后的订单数量未达到预期,除车辆性能、定价等多种因素影响外,这场风波或许也对它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造成了影响,降低了购车意愿。
有门店销售对媒体表示,网上的舆论可能会使不少客户处于观望中,不敢下单。
针对这一风波,理想汽车也进行了反击。3月11日,在首批理想MEGA正式交付当日,理想汽车CEO李想在朋友圈发文回应称,对于事件中存在的那些有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理想已经在用法律的手段进行处理。
针对这次风波,多位业界人士发声表态。小鹏汽车CEO何小鹏与华为终端BG CEO、智能汽车解决方案BU董事长余承东纷纷表示声援。据媒体报道,另一家“造车新势力”蔚来汽车也表示不支持类似恶搞的行为,CEO李斌还要求蔚来员工不得转发理想MEGA造型相关信息。
其实,在事件发生之初,理想汽车就已采取行动维护自身权益。网络上曝出一则理想汽车向某平台的投诉通知函内容显示, 3月2日,某平台用户对理想汽车的新品MEGA车型进行恶意P图,将“奠”和“新能源殡仪车”等字样“贴”于车身,严重侵害理想汽车的产品形象及品牌声誉,侵害了理想汽车的名誉权。理想方面要求该平台对相关内容作删除等处理。之后,该通知函中所涉及的内容链接已无法打开。
那么,在网络上采用P图等方式恶搞,是否会涉嫌侵权,从法律角度应当如何认定?
为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徐静静。她表示,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如果发表虚假的、贬损性的语言、图片、视频,就有可能构成侵权,并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徐静静认为将理想MEGA恶搞PS为“殡仪车”“灵车”,并在网上传播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徐静静认为,行为人对理想MEGA进行恶搞P图,并通过带有侮辱性的图片,降低了理想汽车品牌社会影响力和商业价值。这种恶搞行为侵犯了理想汽车的名誉权。企业法人的名誉权关乎其声誉,是其重要的无形资产,对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具有重大影响。
此前,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闫兵在接受中国新闻网采访时表示,如果存在李想文中所认为的有组织的违法行为,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之相关规定,经营者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罚款。但如果该行为仅仅是个别网友非组织、非预谋的行为,则可能难以认定。
即使抛开法律层面的风险,恶搞也不能无边界,尤其不能逾越公序良俗的底线,网民应携手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针对一些有组织、蓄意抹黑企业的“黑公关”“网络水军”等问题,在前不久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的2024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中,“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被列入重点开展的10项整治任务。其中明确要求重点整治散布传播涉企虚假不实信息,蓄意造谣抹黑企业、企业家,以“舆论监督”名义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等问题。
当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激烈,比拼技术、比拼性价比、比拼售后服务……“以用户为中心,不断完善产品与体验”的良性竞争有利于促进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作为汽车企业,也应该积极倾听消费者理性客观的反馈,实现与消费者的持续沟通与良性互动,与广大消费者“共创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