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新华博客用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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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新华博客服务条款的说明
  (一)服务条款的接受
  新华博客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新华网所有。新华博客将依照本协议及其随时发布的相关规则或说明提供网络服务。
  在您使用新华博客服务前请确实仔细阅读本协议。当您点选同意或定制、使用、接受新华博客服务时即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规范包括接受新华博客对服务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并愿受其约束。
  (二)服务条款的修改与变更
  新华博客有权随时对服务条款进行修改,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并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和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修改后的服务条款一旦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服务条款。您可随时登陆新华博客查阅最新版服务条款。新华博客随时发布的与该服务相关的规则或说明,这些规则或说明均为构成本服务条款的一部分。
  用户如果不同意服务条款的修改,可以主动取消已经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已经接受服务条款的修改。

  二、关于新华博客的使用规则
  (一)用户应遵守以下法律及法规
  1、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在任何情况下,新华博客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2、用户如不在国内居住,还应特别注意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二)关于用户名的管理
  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头衔等注册和使用昵称(如确为本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并通过审核方可允许使用);
  2、请勿以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称等注册和使用昵称(如确为该机构,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并通过审核方可允许使用);
  3、请勿注册和使用与其他网友相同、相仿的名字或昵称;
  4、请勿注册和使用不文明、不健康的ID和昵称;
  5、请勿注册和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带有各种奇形怪状符号的ID和昵称。
  (三)个人资料提供:
  1、在注册时,用户应该提供真实、准确、最新和完整的个人资料;
  2、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用户必须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四)用户帐号、密码安全和信息存储
  1、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新华博客的正式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每个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所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2、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或存在其它安全问题等情况,应立即通知新华博客管理员。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新华博客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用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各项规定,新华博客有权不经通知删除该帐号,并停止为该用户提供相关网络服务。
  3、因网络的特殊性和不稳定性,新华博客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任何责任。
  (五)新华博客禁止的行为
  用户在新华博客发布信息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承担一切因自己发布信息不当导致的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用户在新华博客所发布的信息,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攻击党和政府及其领导人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或不实消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违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公德、伦理道德、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
  10、宣扬种族歧视,破坏国家、民族、地区团结的言论和消息的;
  11、侵犯他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或其他人身权利的;
  12、恶意重复、大量发布各种信息的;
  13、未经新华博客同意,张贴任何形式广告的;
  14、利用本服务进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或针对本服务、与本服务连接的服务器或网络制造干扰、混乱的;
  15、发布信息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对任何一位用户或公民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谩骂、诋毁、中伤、恐吓等。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如用户在新华博客发布信息时,不能履行和遵守协议中的规定,本网站有权修改、删除用户发布的任何信息,并有权对违反协议的用户做出封禁ID,或暂时、永久禁止在本网站发布信息的处理,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新华博客的系统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三、关于博客用户的隐私权
  用户在遵守上述协议的前提下,新华博客将充分保护用户享有个人隐私。新华博客会对用户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会在未经合法用户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其个人信息及保存在新华博客中的非公开内容,下列情况除外:
  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新华博客服务协议规定;
  2、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有必要向相关法律部门提供备案的内容;
  3、维护社会个体和公众的权利、财产或人身安全;
  4、被侵害的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
  5、为维护用户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6、维护本网站的合法权益;
  7、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8、符合其它相关的要求。
  四、关于新华博客的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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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新华博客的文字、软件、声音、图片、设计图样等及在邮件信息、广告中的全部内容和标识包括“新华博客”及相关图形标识,均受版权、商标和专利等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未经新华博客或相关权利人授权许可,不能擅自复制、发布、转载、播放、改编、汇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这些内容或将该内容用于其它任何商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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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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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服务的终止
  1、对于违反新华博客服务条款或其他新华博客认为有必要的情况,新华博客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用户的帐号、密码或使用本服务,或删除、转移用户存储、发布在新华博客的内容。
  2、新华博客有权在任何时候,暂时或永久收回、修改或终止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通过本网站注册的二级域名和使用空间等各种资源。
  3、新华博客有权在采取上述行为时不事先通知用户,并且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服务条款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如服务条款之任何一部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则该部分条款应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本服务条款和新华博客的其它相关规则或说明构成完整的协议,本网站有权进一步修改本协议,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新华网所有。用户和新华网一致同意凡因本服务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新华网所在地法院诉讼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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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七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