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微信平台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污水资源化利用是指污水经无害化处理达到特定水质标准,作为再生水替代常规水资源,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居民生活、生态补水、农业灌溉、回灌地下水等,以及从污水中提取其他资源和能源,对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和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总体目标中,《意见》要求,到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
《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了十几项具体举措,强化科技支撑列于其中。《意见》提出,推动将污水资源化关键技术攻关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专项规划,部署相关重点专项开展污水资源化科技创新;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污水处理企业等组建污水资源化利用创新战略联盟,重点突破污水深度处理、污泥资源化利用共性和关键技术装备。(记者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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