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发行改革、退市改革,并购重组改革对于上市公司影响范围更广。今年以来,两市共有1573起并购事件,并购重组已经成为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监管一小步,市场一大步。对于并购重组这一穿越资本市场20余年的主线而言,这一系列改革将以市场化之手激发参与各方的活力,使并购重组真正成为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大幅取消对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
此次修订,大幅取消了对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审批,根据14号文的要求,对不构成借壳上市的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取消审批。此外,取消要约收购事前审批及两项要约收购豁免情形的审批。上述修订兼顾了效率与公平,将有助于并购重组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完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化定价机制
对发行股份的定价增加了定价弹性和调价机制规定,充分考虑了交易双方对交易价格的真实意愿和当前市场的规范发展水平,解决了并购交易中发行股份定价过于刚性、商业谈判空间不足的问题。同时,为防止标的资产的估值虚高,本次修订增加了详细披露相关资产的市场可比交易价格,同行业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等定价参考的要求。
完善借壳上市的界定
明确对借壳上市执行与IPO审核等同的要求,遏止规避IPO规定的“绕道上市”,进一步净化资本市场环境。并明确创业板上市公司不允许借壳上市,进一步突出创业板支持创业创新、优胜劣汰的功能定位。
明确分道制审核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在大幅减少事前行政审批的同时,为引导并购重组活动规范运作、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在明确分类审核、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息披露、完善市场主体约束机制、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限制重大违法违规相关主体股份减持行为、明确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等方面做了进一步要求。
进一步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
此次修订,进一步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为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定向权证作为并购重组支付方式预留制度空间,为上市公司根据自身需求设计支付方式提供多样化选择。
并购本来就是一种市场行为,减少行政干预利于资本市场发展和经济转型。可以加大产业整合,化解过剩产能,推动科技进步。
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两个办法不仅明确对主板、中小板的借壳上市执行与IPO审核等同的要求,同时明令禁止创业板借壳上市。
大量取消并购重组审批,会促使市场上出现一批并购重组的案例,对资本市场来说,也会酝酿更多的投资机会。
由于二级市场企业数量有限,优先进行二级市场的市场化改革风险先对较小。存量市场化的实现,应当向规范和公平市场靠拢。
推进市场化并购重组一定不能盲目,需推进市场化定价机制改革,而且要尊重企业自主决策、强化过程监督和事后问责。
作为会议体的发审委与并购重组委制度在历史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亦利弊参半,应进一步强化证监会内部发行监管机构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