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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石家庄警方侦破特大爆炸案追记二

http://www.he.xinhur.org  江山 宋晶 

 

  新华网石家庄4月29日 (江山 宋晶)在石家庄第一看守所里,靳如超如释重负般交待了他罪恶的一幕:

  以前我并不认识王玉顺,我是去年在报纸上看到鹿泉市北白砂村有人私制炸药被公安局拘留处理,根据这个于去年五、六月份的一天上午,我坐公共汽车找到了北白砂村。我记得当时,我向一个摆摊的老头儿打听,到谁家能买到炸药。那个老头说到王玉顺家。我到了 
王玉顺家后,说先拿点样品试验试验,王玉顺就给我拿了三斤多炸药,还给了我两根雷管和一根导火索。我拿了这些东西后,就去石家庄市郊区一个大沟里试验了一下,感觉威力不够,就再没找王玉顺。

  去年6、7月份,我从鹿泉抱犊寨,山里炸山的农民手里买来了50个雷管、纸药捻20余根,一共花33元。为了防潮,我把这些东西用一个塑料包好,放在了热电厂西墙处的一个热气管道沟里。

  3月9日,我到云南省马关县马白镇马安山村找到韦治花,让她跟我一起回石家庄,在争执中我把他砍死。于当日下午3点左右从岩峰沿村村口拦了一辆拖拉机到马关县城,然后花100元乘出租车到文山县。3月10日,从文山县坐中巴车后又乘出租车到达开远市,再乘出租车于当日12时左右到昆明,因没有去北京的飞机票,即购买了下午3时许的飞往天津的XL222航班机票。20时10分到达天津,从天津的机场乘大巴到民航售票处。后坐出租车到天津站,住在天津火车站附近的裕辰旅馆。3月11日上午9时左右,靳如超从天津乘长途客运汽车到保定,然后转车到达安国市,在安国大药材市场附近的华光旅社住了一晚。之后,开展了我的爆炸计划。

  以下是靳如超的犯罪事实:

  今年3月12日上午,靳如超先到热电厂把藏的雷管等东西全部取出来,放在随身带的包里,然后就去鹿泉市白砂村找到了王玉顺,当时王正在干活,靳跟他说急要1000斤炸药,王说可以,1700元一吨。定好货后靳离开,并到处找房子准备放炸药用,最后在赵陵铺村西边找到了一所破房子。当天晚上靳就躲在石家庄动物园附近的苹果园内露宿。

  3月13日早晨8时,在鹿泉市上庄吉星旅店准备洗个澡,因服务员要查验身份证,靳怕暴露离去。同日上午,靳如超在郊区赵陵铺乡前太堡赵到一处空房。下午到王玉顺家,花40元购买了25公斤自制硝铵炸药,然后搭乘机动三轮车到黄壁庄水库进行了爆炸试验。后又乘车到平山县电厂路财源旅馆住宿。

  3月14日上午9事,靳如超从平山县到北白砂村找到王玉顺家,骑王的自行车与王一起到王的炸药加工厂,花950元购买了11袋半自制炸药(每袋50公斤),共575公斤,存入该厂的一间库房,并让王将库房上锁,把钥匙放在砖头下。当晚靳如超寻找拉炸药的车辆未果,在鹿泉市李村镇停车场旅馆住宿。晚上7时许,靳如超又到王的炸药加工厂为实施爆炸,便于搬运,将其中两整袋炸药分成四个半袋。

  3月15日早7时,靳如超租用鹿泉市李村镇南白砂村张某某的客货车,到王玉顺的工厂,将全部炸药装车运走,沿石闫公路行至双合村时,张因费用少不愿继续运输。靳如超又租用大河镇贾村刘某某的三轮车,将全部炸药运到石市郊区杜北桥丁字路口,又租用鹿泉市大河镇贾村王某某的客货两用车,将炸药运到郊区前太堡村西的空房内。当晚8时许至10时许,靳如超在平山火车站租用平山县农民刘某某的三轮车,分两次将前太堡空房内的炸药运到石市市内的四处地方。

  第一次运炸药6袋半,共325公斤,依次分别放在:新华区电大街13号五金公司宿舍楼一单元门外西侧2袋,100公斤;桥东区民进街12号胡同处1袋,50公斤;长安区市建筑一公司宿舍楼3单元门口2袋,100公斤;市棉三宿舍区19号楼东侧花池旁1袋半,75公斤。

  第二次运送炸药5袋,共250公斤。全部放在棉三宿舍区19号楼东侧花池旁。此时此处共有炸药325公斤。之后,靳如超让司机将其送到市热电厂。靳在一处管道内休息,并接好15套雷管和纸捻,这是去年靳如超找到鹿泉市石井乡采石场民工胡晓洪,购买的50枚雷管和20余根纸捻。

  3月16日凌晨2时30分许,靳如超从管道中出来,走到丰收路和光华路交界处,搭乘出租车到棉三宿舍19号楼东侧花池旁,想把炸药放到16号楼,但自己搬不动炸药,又搭乘出租车到火车站,在此找到无照营运的机动三轮车司机,栾城县冶河镇农民王某某。靳与王一起返回棉三19号楼放炸药的花池旁。靳如超谎称是“鸡饲料”,让王分两次将6袋搬半、325公斤炸药,搬到16号楼二单元前面空地上。而后,靳如超和王一起去博物馆广场石家庄旅馆门前的一个冷饮亭换零钱,靳如超买了一瓶“百事可乐”,付给王30元。王将靳如超送回棉三宿舍离去。此后,靳如超开始了罪恶的爆炸行动:

  靳如超自己一人将16号楼前空地上的6袋半炸药分别搬到了16号楼1单元楼门内南墙边2袋、2单元楼门内的南墙边2袋、2单元楼外西侧窗下墙根2袋、15号楼楼外西侧墙根半袋,并分别在16号楼三个炸药包内插入2根装好雷管的导火索。3月16日4时15分左右,靳如超依此点燃了16号楼二单元门内、一单元门内、二单元楼外和15号楼外炸药包的导火索后,跑出棉三宿舍,靳听到爆炸声并感到飞溅而来的碎玻璃。此处约在4时16分发生爆炸。

  在中山路世界贸易中心门前,靳拦乘出租汽车来到一建公司宿舍。靳如超将此处2袋炸药分别放在二单元二层1袋、四层1袋,分别插上装好雷管的导火索,点燃后逃出楼外,此处约4时30分发生爆炸。

  靳如超沿建筑一公司宿舍北侧跑到立交桥下拦乘出租汽车,到电大街五金公司宿舍,在距电大街13号五金公司宿舍约40米处下车,跑到一单元门口,将2袋炸药搬到楼门内南墙边,插入雷管的导火索点燃后逃处楼外,此处约在4时45分发生爆炸。

  靳如超在电大街地道桥拦乘出租汽车到民进街,将民进街12号院胡同口处的1袋炸药搬到胡同内李现成家房屋墙外,插入装好雷管的导火索,点燃后逃跑。此处约在5时01分爆炸。靳跑到民进街光明小学门口,租乘上永昌出租汽车公司王某某的出租车。

  靳如超实施爆炸犯罪后,利用公安机关尚未查明情况的时间差,乘出租车逃出石家庄:靳乘王某某的车逃至南环大桥附近,又改乘市尹泰汽车公司王某某的出租车逃往元氏。因怕警察拦截,靳在距元氏收费站100米处下车,步行绕过收费站,后又搭乘一辆中巴汽车,逃往邯郸长途汽车站,然后直接转车到河南郑州,继续转车到漯河。当晚,用真名登记住在汽车站附近的旅馆里,在旅馆中清洗了衣服。

  3月17日早晨,从漯河出发,下午到武汉市。用真名登记住宿一晚。3月18日12时40分,从武汉坐双层客车前往湖南衡阳,中途在长沙吃饭时发现了通缉令。当晚住在衡阳。

  3月19日早晨,从衡阳出发过郑州、宁远、到道县。当晚住在道县。

  3月20日早晨,从道县出发,经过梧州、玉林,在汽车上过了一晚上。

  3月21日,到达北海。见到处张贴着通缉令,不敢住旅店,露宿野外。

  3月22日晚8时30分,北海市监狱职工陈某下班回家途中,靳如超从路边树林走出来,要求搭乘陈的摩托车。靳离开后,陈怀疑是《通缉令》上的靳如超,遂报案。北海市公安局据此情况,在排查、搜捕中,在附近的杂货店提取了靳在饮料和钞票上留下的指纹,经与公安部在网上公布的靳如超的指纹比对,认定为同一指纹。北海市警方展开大规模围捕行动。

  3月23日7时30分,北海市警方接到一群众举报,有个与靳如超特征相似的人往军屯水库逃窜。8时20分,6名民警在追捕靳如超中,靳丢弃随身携带的炸药、雷管和导火索,但终究在已干涸的水库库底被公安民警抓获。

  3月24日晚6时30分,靳如超被河北警方押解小组顺利押解到石家庄。

  3月31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爆炸和故意杀人犯罪,将石家庄市“3·16”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靳如超正式逮捕。为靳如超提供炸药和雷管、导火索的王玉顺、郝凤琴、胡晓洪也分别以涉嫌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被依法逮捕。

  4月17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3·16”特大爆炸案,靳如超等4名被告人被押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审判。

  4月18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石家庄特大爆炸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靳如超以故意杀人罪、爆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为靳如超非法制造、提供爆炸物品的被告人王玉顺、郝凤琴、胡晓洪也分别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被告人靳如超以故意杀人罪、爆炸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为靳如超非法制造、提供爆炸物品的被告人王玉顺、郝凤琴也分别被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为靳如超提供爆炸物品的被告人胡晓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3·16”特大爆炸案,在尘埃落定的8天之内迅速告破。8天--192小时,有多少人怀着沉甸甸的心情难以入睡,有多少人在寒风中夜查、值勤,又有多少人带病坚持在一线?叀?

  他们可以告慰,108名死难者:因为他们不辱使命。

  他们可以告慰,千百万关注此案的人们:因为他们不辱使命。

  他们可以告慰,所有为侦破此案而付诸心血的人们:因为他们--不辱使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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