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指出,福建自2001年率先在全国开展“餐桌污染”治理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有不少好的探索可借鉴、好的做法可复制、好的经验可推广。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福建治理"餐桌污染"之初,由省长亲自抓、具体抓、持续抓,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推动这项工作成为各级政府的"一把手"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分工。2005年,联系会议调整为食品安全委员会,地方政府也建立了与省级管理相匹配的"餐桌污染"治理机构,各级市、县长作为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治理"餐桌污染"负总责。
福建省政府每年下达治理“餐桌污染”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为60-70个具体项目,落实到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区市政府。各地结合实际,分解落实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尤其在绩效考核方面,福建省建立集政府及部门工作成效、社会公众评价和第三方产品质量抽检为一体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通过综合考评,客观反映各地的食品安全状况,促进各地各部门改进工作。
13年来,先后制定了两个五年规划,五年规划中又有三年行动,每年还有具体的工作方案,保证了一张蓝图绘到底。建立并系统推进8大体系建设,其中包括建立质量追溯体系、推广快检技术、鼓励社会和舆论监督等超前做法。福建治理“餐桌污染”,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一方面着眼于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地沟油”、“瘦肉精”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破案数居全国第一,有效遏制了各种不发行为蔓延势头。另一方面,着眼于构建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以治地、治水、治药、治肥、治添加物“五治”为重点的源头治理,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出台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小作坊管理办法,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各项制度不断健全。
治理餐桌污染,企业有“硬约束”,政府有“硬要求”,部门有“硬任务”,投入有“硬指标”。同时,调动人大政协、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各方面力量,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率先开展并成功推行“农改超”,让生鲜食品进超市,来源可追溯。
率先全部由财政拨款检测产销环节瘦肉精,全省县城以上城区和主要城镇全面实现生猪和牛羊定点屠宰,重点加大城乡结合部监管,全面开展屠宰厂清整达标工作,在农村非定点屠宰区域推行农村屠工制度;对规模养禽场禽类药物和规模奶牛生产企业奶牛抗生素残留进行检测等。
以蔬菜、水果、茶叶、稻谷等主产区环境污染状况普查作基础,指导和管理农民用药;在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农贸市场和大中型生鲜超市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和甲醛速测点。
率先将饮用水纳入食品安全管理范畴,在全国最早完成水源保护区建设。除瓶装水外,我们还关注自来水,让水源地、水厂、二次供水进入治理和监管的视野。
对治理餐桌污染负总责,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安全进行责任考评,建立健全集政府及部门工作成效、社会公众评价和第三方产品质量抽检于一体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
目前,处在产销环节生猪“瘦肉精”尿样检出率已从2000年的70%降到了零检出,生鲜乳和家禽监测合格率均为100%。
全省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检出率已从2000年的30%下降到了2.6%,蔬菜抽检合格率96.8%,茶叶抽检合格率100%。
2006年,全省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超标率已从2000年的30%降到0.4%,水产品及水发制品甲醛检出率从%降到0.42%。
重点加强制水、供水管理,实施水质监督检测。2013年,设区市、县级市及县城水源地水质达标分别为99.1%、99.8%和100%。
重点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专项整治。去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4%。
2013年完成动态等级评定的餐饮单位74711户,应评定餐饮单位98.02%;共建成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1861家,创建示范街53条。
生鲜乳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要达100%,全省设区市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主要水产品药残超标案件查处率要达100%。庄严承诺来自今年福建省出台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详细]
二维码一扫便知食品从哪来、到哪去,食品可追溯体系实现舌尖到田间串联,是福建综合治理餐桌污染、系统监管食安最佳例证。从生产到加工,由源头至市场,福建从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还人民群众一张健康餐桌。[详细]
近年来,"餐桌污染"呈现多发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特征,食品安全监管的难度和压力与日俱增。在原有治理成果上,福建省近年来在食品安全监管上不断改善薄弱环节,探索建立了一系列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工作办法。[详细]
福建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政府监管平台现已基本完善,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生猪和畜禽等六大特色产业在源头上全程可追溯管理品种达200多个,可追溯农产品公共品牌正成为一张优质安全名片。[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