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第一次建立与撤销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适应土地改革和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在1950年12月召开的第二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讨论通过了《筹设农业合作银行提案》。1951年,农行前身农业合作银行正式建立。
(1951年7月—1952年7月)     农业合作银行建立后,按照中央“深入农村,帮助农民,解决困难,发展生产”的农金工作方针,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农金工作。
1951年7月—1952年7月
中国农业银行第二次建立与撤销     为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支持农业合作化运动,打击农村高利贷活动,195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党组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建立中国农业银行的请示报告》。1955年3月,国务院予以批复。
(1955年3月—1957年4月)     中国农业银行第二次建立,总行内设办公室、计划处等9个职能机构;下设河北、山西、内蒙古等24个省(自治区)分行。
1955年3月—1957年4月
中国农业银行第三次建立与撤销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63年10月8日作出《关于建立中国农业银行,统一管理国家支援农业资金的决定》。1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决议,批准设立中国农业银行。
(1963年11月——1965年11月)     1965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央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同中国人民银行合并问题的批示》,同意人、农两行合并,中国农业银行第三次被撤销。
1963年11月——1965年11月
中国农业银行第四次恢复建立专业银行时期     1979年2月2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3月13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正式恢复建立。
(1979年2月-1993年12月)     这一时期,农行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为更好地支援农业,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服务。
1979年2月-1993年12月
中国农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时期     从1994年起,中国农业银行经历了机构分设、行社脱钩和资产剥离等一系列重大金融体制改革,完成了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变。
(1994年1月——2006年12月)
(1994年1月——2006年12月)     1995年1月,总行印发了《中国农业银行1995-1997年改革与发展纲要》,在思想上明确了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的重大意义,在体制上提出了必须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业银行。
1994年1月——2006年12月
迈入股份制改革发展新时期     2007年1月19日,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中国农业银行“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股份制改革总体原则,标志着股份制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2010年7月15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7月16日,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2007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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