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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金融扶贫工作的基本出发点。金融扶贫立足于开发式扶贫,坚持可持续性原则,既讲资金投入又讲风险防控,着力增强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不同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的差异很大,这就决定了金融扶贫不能搞大水漫灌、大而化之,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侧重。要精准定位金融扶贫对象,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要充分利用扶贫部门开展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针对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易地搬迁等“四个一批”制定差异化的扶持政策,找准支持方向和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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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普惠金融需要从顶层设计着手,进一步研究和制定包括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和民间金融协调发展和相互配合的完整的战略规划、执行计划、实施措施和监督考核制度。同时,也应鼓励自下而上的“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发展实验。
小额信贷或微型金融,以及对其进一步的提炼、发展和扩张,进而上升到普惠金融的高度,这是一个实践不断推进和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这从本质上说是强调金融要为弱势产业、弱势地区和弱势群体服务,并应将其融汇到主流金融中,使其成为完整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普惠金融强调穷人和弱势群体也需要获得存款、贷款、汇款和保险等金融服务的平等机会和公平的享用权。简单地概括,可以把农村普惠金融的内涵理解为,为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提供适宜和有效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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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标志着普惠金融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普惠金融这个概念,它基本上要体现四个方面的特点,第一个是服务对象的包容性。要使更多的中低收入者,包括农民、中小企业,包括边远地区的中低收入者能够享受到金融服务,要使人人都拥有金融服务的权利。第二个是服务产品的全面性。金融服务不仅要提供储蓄、存款这样一些服务,还要向一些具备条件的地区提供结算、提供养老金的发放、提供融资的服务,使更多的人获得社会资金的支持。第三个应该是服务方式的便捷性。第四个是经营模式或者说它的商业模式,要有商业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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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主办2016年的G20系列论坛,杭州将在秋天迎来第十一次领导人峰会。继而,金融包容联盟和中小企业论坛这类G20会议的实际执行机构将把会议、活动的侧重点向中国倾斜。面对“家门口”的这场盛会,我国各类致力于普惠金融的机构都应积极参与,借此学习国际领先技术、增进国际合作,同时也展现大国风采,为其他有需要的国家介绍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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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各国,普惠金融都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王红领认为,在中国金融领域,计划经济色彩较重。比如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上,我们让几大国有银行设立小额信贷部。但实际上,很多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并没有得到满足。“我们不能要求每一个普通投资者都是金融学家,那是不可能的。在为居民提供金融服务的时候,如果用计划经济的思路,是对被服务者的一种剥夺,会导致风险事件的出现。”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