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Introduction
历时一个月的意见征集截止,包括出租车新政以及专车监管模式等改革方向将逐渐明晰。专家称:“随着意见征集截止之日的临近,各方口风已逐步收紧,再加上此次交通运输部召开的研讨会,专车纳入监管之事几无回旋余地。”
出租车将分巡游出租车及网约车 透视改革四焦点
《管理办法》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接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指导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将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共存的多样化服务体系,实行分类管理、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其中,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点击详细]
专车不是“保护动物”
细细想来就可明白,“选择性不执法”的关键在两条:其一,“专车”确实提供了方便;其二,尽管缺乏保障,但目前尚属安全。未来出租车改革见到成效,拒载、挑客、份子钱负担等顽疾有所改善,传统出租车本身的便利性回归之后,一定程度上将对“专车”形成“逆袭”。
新规中对司机和乘客的安全保障要求也将倒逼网约车公司加快自身规范,也进一步明确要找准差异化经营定位的发展方向。[点击详细]
新政下部分“专车”司机打算退出
意见稿虽未明确如何将私家车转为“营运车辆”,并将具体权利交给了地方,但记者采访了多位此前加入“专车”平台的私家车主,过半车主表示,即使北京允许将私家车转为营运车辆,他们也会慎重考虑。
“毕竟,要是将车转成营运车辆,报废年限估计就会改变,那我家爱车的寿命肯定大大缩水。”考虑到成本问题,可能会选择退出“专车”服务,其中一位车主王先生表示。“最初接入平台只是为了赚点外快,如果程序变复杂了,那就不想折腾了。”[点击详细]
重压之下仍有创新空间
在征求意见稿中,至少给专车开了一个“口子”,即“具体车辆标准、营运年限和车辆标识,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这意味着,地方交通部门对于专车的报废年限、进入门槛等关键因素,都有较大自由解释权。
实际上,专车在一些地方已经取得了不小突破。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主任孙建平也表示:“约租车是科技创新与交通行业结合的典型,不能简单地用现存的法律法规来对待。”[点击详细]
出租车“指标”拟有期限无偿使用
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是出租车行业发展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指导意见》明确了发展方向,并提出逐步有序的取消有偿使用,是最符合行业实际情况的。专家介绍,首先,规定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要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减轻行业负担。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同时,对历史遗留问题审慎处理,现有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的,要合理确定期限,实现平稳过渡。[点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