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如约而至,为新常态下“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清晰思路,并指定了“强”、“富”、“美”三大方向。
此次一号文件有哪些新精神、新部署,对当前我国“三农”发展呈现出的诸多挑战,文件有哪些破题之举?对此各方十分期待。
一号文件关注“吃得放心” 要求建立全程可追溯
一号文件全文约12000字,一共涉及5大方面,分别是:一、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二、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三、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四、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五、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力争“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富裕农民出实招
文件明确提出,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势头。文件强调,富裕农民,必须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
多项改革齐发力 农村有望迸发新活力
文件提出,必须把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
强调“美丽家园” 新农村建设迈出新步伐
文件提出,加快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今年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强调农村法治建设 破解“法不下乡”困局
文件提出,必须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文件提出要健全农村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加强农村改革决策与立法的衔接,农村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启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加快构建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体系,大力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政府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李国祥认为。经济步入新常态,服务业比重上升,农业也需要抓住这一机遇转型升级,进一步开发农业的多功能性,不再局限于“一产”,同时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
郑风田认为,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四化建设中的“关键变量”,直接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的顺利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顺利,劳动力就能转移出来,才能更好促进城镇化发展。
“物的新农村”是指道路、饮水、电力设施和住房条件等人居环境的改善。推进“人的新农村”是指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关爱农村“三留守”群体、留住乡土文化和建设农村的生态文明。会议首次提出“人的新农村”,凸显中央对新农村建设的更高要求。
难点不是科技体制创新问题,而是农民的科技水平问题,也就是“谁来务农”的问题。要在整个农村推进农业现代化,首先要提高从事农业的人员整体科学素养,其次资本运作,进行科技创新,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转基因作为一项技术是中立的,对技术的评价要看具体应用,对其收益和风险的评估也要讲证据和逻辑。
2月2日下午农业部发布2015年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工作,称积极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连续12年聚焦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此次将“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放在了五大部分的第一部分。
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土地制度改革的部署又有重要指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由2014年的“允许”变为“赋予”。
注重提高竞争力、农业科技创新、可持续的集约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回望2014,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农民和农村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农业农村发展成就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