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益,发源于网络,成长于网络。这种具有现代特质的方式,正倡导着最广泛的志愿精神和公益行动。网络公益的发展无疑将为社会公益事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绘入一抹亮丽温暖的色彩。
争做“中国好网民”不仅仅是参与投票,“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网民更需要真正将“四有”标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青年人不要人云亦云乱跟风,要杜绝形形色色的网络诱惑,保持客观理性地接收信息、传播信息,要慎重地转发,客观地进行评论,既不当传谣者,也不做“网络暴民”。
互联网事业在中国发展方兴未艾,互联网思维愈发清晰地深入人心。然而,如果听任缺乏文明诚意的网络行为处处“到此一游”,这于国于民于社会的损害和在埃及文物上刻画“到此一游”相比,显然有过之而无不及。
大力构建一个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的齐心协力,需要每个网民都能用四有标准来要求自己,来衡量自己的网络行为。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涓流,无以至江河”,规范每一个上网的细节,看似效果不大,可当这个基数变为6.49亿,那将是怎样的正能量。试想,当理性战胜冲动,当对话代替偏激,那么,我们的网络世界何愁不宁?
每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在网络上活跃的“你”和“我”,对于推动时代与社会的进步,有着不容忽视的力量,它需要每一个网民形成网络共识,网络言论自由不能形成冷暴力,不能随意利用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隐私,不能肆意传播淫秽色情信息。
在当今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发言人的网络时代,我们大家只要始终秉持传播真善美、争做“四有”好网民的理念,从日常的工作和生活做起,是完全可以做得很好、做得更好、使网络空间因为有你我积极传播正能量的一份贡献而更加清朗、更加纯净的。
中央网信办、各地网信办、相关网站负责同志“扎堆”网页留言,点赞“四有”中国好网民,体现出对中国好网民的肯定,为网民树立学习榜样。
做中国好网民,人人可为,全民有责。责任不能泛化,也不能虚置。在我国目前6.49亿网民当中,青少年占80%,成为网络“主力”。故做“好网民”,青年人更应当仁不让,争当先锋。
“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在网络安全形势越来越严峻之际,相关部门举办“2015中国好网民”系列活动,真可谓恰当其时,也确实有助于引导公民文明、理性上网。
不可否认,做一个"中国好网民"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并不是一个"2015中国好网民"系列活动就能实现的了。但可以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能按照"四有"标准,从自身做起学法、懂法、用法,相信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就不再是梦想。
互联网也不是法外之地,恰恰相反,越是面对虚拟的世界,越是应该保持理性与克制、文明与自律、平衡与秩序。尽管存在不同的体验,以及治理模式,但现实世界的规则、约束,同样适用于网络。“网络即自由”的理解,并不正确,也不符合社会治理的逻辑。
有人说互联网带来的不是百年一遇的变化,而是千年一遇的变革。当众人开始对互联网耳熟能详之时,互联网对社会的改造才刚刚开始。当人人都成为中国好网民,“互联网”就会成为“互利网”,如此也是国家之幸、国人之福。
大家也不妨从日常的工作、生活做起,在网络空间积极主动传播正能量,为网络空间的清朗、文明、正气,做出有益的贡献,也进而促进现实社会的文明和谐关爱。这样来想、来做,一点也不难,效果也很实在。
要培养孩子“七条底线”意识,在大方向上不走偏;从娃娃抓起,就是要推动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开展课程教育、技能培训、安全竞赛、公益活动,使孩子们从小养成良好的网络行为习惯。
青年,不止体现在朝气蓬勃,还体现在有是非观,懂得敬畏,知法守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涵养法治思维应是年轻人的基本理想和自觉。“四不”是要求,也是责任,关乎法治底色和法治分量。
对现在很多年轻人,尤其是年轻网民来说,他们其实是生活在两个世界里,一个是现实世界,一个是网络世界。这两个世界平行存在又互相交融,之间发生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有人说网络语言环境是培育中国好网民的“第一粒扣子”,做一个合格的网民首先从不低俗开始,如果连不低俗都做不到,就不可能成为好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也不是某个网民的垃圾场,而是公共场合,有些话可以说,有些话不可以说。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任张成刚说,整个网络环境的净化离不开网民的参与,网民是整个网络空间有害信息治理的主人翁和主力军。只有网民的主体意识提升了,自觉性提高了,网络空间治理才有强大的内在动力。
“中国好网民”的意义和价值在于塑造每个网民的榜样力量,从而不断激发人们效仿的勇气和魄力。 笔者以为,在“中国好网民”的标准中,守法和自律乃是最基本的底色。
“约谈十条” ,除了规范了网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再则就是提高了广大网民上网的文明度,增加了网络管理与监督的“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