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15日
又一起关于“扶老人”的争端产生了,只是这一次,有人为之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生命的逝去固然令人痛惜,而当“扶老人”竟然与“命案”建立起了联系,我们应该反思些什么?本期非常道与您一同关注——
近日有媒体报道,广东河源东源县村民吴伟青疑扶老人被诬而自杀。关于“扶不扶老人”的疑问,这次以一个极端案例,成为国人不得不再次面对的巨大道德难题。
此前也曾经发生过不少因扶老人而引起的大大小小的争端,但那些争端基本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而这一次不同,如果最后证明这是一起诬陷事件,而它造成的后果是被诬者自杀,其后果显然要严重得多。
但目前,这起事件仍然扑朔迷离,“被撞”的老人在与某公益人士交谈时,改称“是自己倒地摔伤的”。而最近一家媒体就此事采访老人时,老人却又一口咬定是被吴伟青撞伤的,并称从未向他人承认过“自己是倒地摔伤的”。老人的一再“翻供”,给这起事件增加了更多的疑点,也引起了旁观者的诸多猜测。
当然,猜测终究是猜测,要查明事情真相,需要警方去寻找包括物证、人证在内的更多证据。我们当然希望当地警方认真调查,还原事实真相。而在老人仍然坚持自己“被撞伤”的情况下,在官方给出结论之前,猜想还是不能代替审判,老人是“讹人者”还是“受害者”,媒体与公众仍不能匆匆地做出定论,与其急着批判与谴责,不妨先等等真相。
据此前媒体报道,老人“承认”摔倒时,称自己的“动机”是没钱治病,希望由吴伟青承担医药费。
抛开案件本身不谈,在一系列“扶人反被讹”的纠纷中,“没钱治病”确实可以看做是讹诈行为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有声音对此提出,化解扶老人被讹的风险,不能单纯依靠行政处罚等手段,不妨考虑改革医保制度,如规定将因第三人侵权产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事后由医保基金向责任人追偿。如此改革,既符合原本的立法精神,又畅通了医保报销流程,可以免除被扶老人的后顾之忧,可以遏制部分被扶老人“恩将仇报”的道德滑坡趋势。
诚然,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角度看来,这种说法的确值得关注。但是,若针对“扶老人反被讹”的一类现象来说,这种声音则未免显得舍本逐末。毕竟,“没钱治病”并不能成为讹人的理由,因为“缺钱”而“讹人”更是毋庸置疑的犯罪,这种犯罪不能被淡化甚至忽视,面对犯罪行为,比讨论如何完善社保制度更重要的,是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惩治,以儆效尤。
在每天热点频出的当下,很少有哪个话题像“扶老人”这样,长期以来热度不减,相关事件此起彼伏,故事情节不断更新。
“扶老人”的争端经常出现,孰是孰非难以分辨。原因一方面是扶人者举证难,是撞人还是扶人?是救人还是讹人?争端双方往往各执一词,善恶难辨。而扶人者凭个人的能力又难以完成搜集证据的工作,造成事实真相难明。另一方面则是“讹人成本”很低,在很多情况下,即便被扶老人的讹人行为被证实,更多的是道个歉了事,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的很少,更不用说被公诉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讹人行为。当然,也不排除一部分撞人者利用舆论普遍同情扶人者的倾向,在肇事后反诬老人自行摔倒。
因此有声音提出,似可考虑针对“扶老人”进行立法,比如在产生“救助”纠纷时,公权机关应主动介入调查,包括勘察现场、寻找目击证人、调取视频资料等。这可以卸掉市民见义勇为时的思想包袱,让助人者放心大胆地伸出援助之手,也使撞人者或讹人者都无所遁形。同时立法明确对被救反讹人者和肇事推责者予以严惩,以遏制非法冲动。相信这样一来,扶老人的争端,会越来越少。
老人摔倒了,要不要去扶?这本不应该成为一道选择题,然而它的确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难题。如果让每个讹人者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让每个扶老被讹的好人们能够得到公正的待遇与应有的嘉奖,那么这道选择题将不再成为一个难题。我们也不会再为此类事件无所适从,或者扼腕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