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 题:新制度如何确保“爱国”与“能力”的统一?——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热点透视之三
新华社记者 石龙洪、查文晔、陈舒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作出系统性修订,受到广泛关注。对于新制度如何确保“爱国”与“能力”的统一,多位权威专家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进行梳理分析。
其一,新的选举制度是“爱国者治港”原则的制度化。专家指出,新选举制度从设立选举委员会、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等多个角度,确保参选人必须符合爱国条件。“不爱国者”“伪爱国者”“突然爱国者”,都不能再通过选举制度进入管治团队。
“好制度必须有合适的人实施,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没有‘爱国者治港’的‘一国两制’不可能成功实践。”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王振民说,“一国两制”全面准确贯彻和实施,必须由真正认识、了解“一国两制”的爱国者来治理香港。不接受“一国”、不接受宪法和基本法构成的宪制秩序的人进入管治架构,根本不是为了贯彻“一国两制”,他们不可能治理好香港。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说,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就是为了贯彻“爱国者治港”原则,把这一原则制度化、法律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稳定繁荣,是“一国两制”的初心。新的选举制度有助于确保各类候选人尊重、维护国家安全,保证最终当选者爱国爱港,这样才能确保“一国两制”不变形、不走样,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其二,新的选举制度引入了充分的选举竞争。根据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报名参选者需要获得选举委员会提名,并达到一定门槛。专家认为,选举委员会成员将在确保候选人符合爱国者标准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民意认受、治理能力等因素,再决定是否让其“入闸”。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将军澳香岛中学校长邓飞认为,新的选举制度将有力阻止乱港分子利用选举进入到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的企图,真正选出真诚拥护“一国两制”,有能力服务社会、服务市民而不是搞破坏的人。参选者围绕服务香港和服务国家的能力和水平,展开良性竞争,有助于提升香港管治团队的整体水平。
专家指出,新的选举制度引入了充分的选举竞争,而非削弱竞争。王振民认为,新的选举制度旨在建立一套机制体制,不仅确保治港者都是爱国者,还要从爱国者中挑选出德才兼备、有治理能力的人才,形成一套爱国人才选拔机制,为选贤任能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实现香港市民所期待的良政善治。
“香港社会必须破除一个错误迷思,即以为爱国的人都是没有治理才能的。恰恰相反,那些专搞破坏的反对派,才是没有治理才能,不利于香港的未来发展。”王振民说,选举制度完善后,香港同胞一定能治理好香港,对此他充满信心。
谭惠珠认为,选举制度完善后,香港政治将进入风清气正的新阶段。未来立法会和特区政府中,将有更多新产业或经济领域有经验和能力的人担任议员或官员。他们将强化立法会议员实力,提升特区政府管治能力,香港可以更好面对各种挑战,利用好国家发展机遇。
其三,有意参与管治者需努力提升能力水平。专家认为,“爱国者治港”下的管治者必须德才兼备、乐于服务市民,具有过硬的政治判断、把握大局、体察民情、锐意变革等从政必备能力,接受香港市民的选择和监督。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港澳研究室主任张建认为,新的选举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了爱国者进入选举架构。下一步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政策做配套,以提升管治架构成员的治理能力,提升其参与决策的能力,提高支持特区政府施政的能力。
“治港爱国者的能力培养,是一项久久为功的事业。”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何俊志认为,有意参与管治者需努力提升各方面能力水平。今后,中央和特区政府、香港社会也要共同努力推出配套措施,培养有能力的、适任的治港人才。他们有能力,并真心为市民、为香港服务,就能让香港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过程中,实现更好的发展。(参与采写:苏万明、苏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