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行政区划重大调整:四区合二、两县改区
经国务院、江苏省政府批复同意,南京市行政区划进行较大幅度调整。按照调整方案,南京市撤销秦淮区、白下区,以原两区所辖区域设立新的秦淮区;撤销鼓楼区、下关区,以原两区所辖区域设立新的鼓楼区;撤销溧水县,设立南京市溧水区;撤销高淳县,设立南京市高淳区。本轮行政区划调整后,南京市将由11区2县精简为11个区,中心城区由6个减为4个。而江宁也成为了新南京的几何中心。【详细】
经国务院、江苏省政府批复同意,南京市行政区划进行较大幅度调整。按照调整方案,南京市撤销秦淮区、白下区,以原两区所辖区域设立新的秦淮区;撤销鼓楼区、下关区,以原两区所辖区域设立新的鼓楼区;撤销溧水县,设立南京市溧水区;撤销高淳县,设立南京市高淳区。本轮行政区划调整后,南京市将由11区2县精简为11个区,中心城区由6个减为4个。而江宁也成为了新南京的几何中心。【详细】
3月31日晚,南京市住建委网站发布了市政府关于公布南京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通知明确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除了房价控制目标以外,南京市住建委还针对“国五条”做了详细的“落地”解读,包括这一控制目标如何理解、如何进一步完善住房限购措施等,但20%个税未提及。这也被视为落实“国五条”的地方细则。不算标题字数,这则通知正文仅132字,被网友吐槽“相当于一条微博”。【详细】
9月1日南京市政府发文要求33家市属国企须于2013年底前退出一般商品房开发。随后,南京市委员网站公布了这33家市属国企的名单。国资全面退出一般商品房开发的政策,使南京成为今年国资改革的关注热点,这也是继2010年国务院要求78家央企退出一般商品房开发后,首个要求国资“退房”的地方性政策。在对国企改革充满期冀的环境下,南京国资退出一般商品房开发的政策,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未来国资改革的新路径。
11月,退市工作已经启动。同时,外地大鳄房企也对这部分国企手中的项目很感兴趣,来宁接洽各家“国字号”房企。【详细】
南京市住建委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秩序的通知》,剑指个别楼盘的“炒房号”现象,要求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度,这意味着一个家庭一次最多只能有两个购房资格。今年以来南京楼市火爆异常,楼盘开盘动辄“日光”,甚至部分高端豪宅也出现富人抢房的现象。一房难求,让消失多年的“炒房号”现象再起。在个别楼盘中,一些购房者为增加摇中概率,不惜多交诚意金,购买多个认购号;还有售楼员怂恿购房者多拿号,并暗示可将摇中的号高价倒卖给其他购房者,并许诺只要花钱就能进行更名。南京楼市的怪相频出,也引起了江苏省住建厅的重视。【详细】
江苏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核定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有关问题的意见》,以规范和强化土地储备监管,将土地储备融资限定在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合理和可控范围内,防范金融风险。该《意见》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意见》明确,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市、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土地储备机构实行名录制管理,其债务情况应如实反映在省财政厅统计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土地储备机构融资实行融资规模控制卡制度,该卡由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等部门联合监管。土地储备机构本年度可融资规模,要根据省财政厅核定的土地储备机构本年度债务余额限额、土地储备机构上年度末债务余额确定。土地储备机构应及时清偿相关债务,在逾期债务清偿完毕前不得申领融资卡。
这表明,《意见》实施后,我省各地每收储、出让一块土地,都要经过国土厅等部门审核同意,地方政府不能自行决定。【详细】
9月24日,由民政部牵头,保监会等相关部委就“以房养老”问题举行了闭门研讨会,对“以房养老”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讨论,试点方案拟在2014年一季度出台。政厅副厅长钮学兴表示,“以房养老”只是众多养老方式的一种,并不是今后养老的主要方式。国家出台具体操作办法后,江苏也会加速试点,从省级层面上出台更多政策。【详细】
房价连涨数月引发社会关注,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行为。江苏省物价局发布消息,称从9月下旬至11月下旬,将在全省部署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以往的楼盘销售中,有的开发商每次开盘只卖几幢楼,并没有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这种“捂盘”的做法将是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
此外,在标价信息的完备方面,不少开发商也会玩猫腻,比如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及前期物业服务费等相关信息和收费故意不标识清楚。物价部门表示,对检查中发现的商品房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对重大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详细】
截止10月末,南京房价已连涨17个月,10月份新建商品房价同比涨幅高达15.3%。今年初,按照“国五条”的要求,南京市政府作出的房价调控目标是房价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按照以往的数据粗略估计,这个目标是要求房价涨幅控制在大约10%之内。 这意味着年初南京制定的房价调控目标,已经基本实现无望。省住建厅副厅长宋如亚公开表示“南京已经超过了规定的限额”,将督促南京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房价。【详细】
继武汉、沈阳、厦门、南昌出台调控政策之后。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开发商要严格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从不得低于60%提高至不得低于70%。“温柔的宁八条”是业内普遍对此的看法。【详细】
2013年南京土地市场热得“发烫”。据新华网统计,南京国土局在2013年共成交84幅地块,流拍3幅,实际出让面积为411.8万㎡,成交总价为793.6亿元,相比2012年,成交总量上涨12%,出让面积上涨4.88%,成交总价上涨121.62%。而793.6亿元的成交金额也创下了历来南京土地成交金额的新高。外敌入侵推高土地价格,助推了成交额的大幅上扬。【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