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3月27日电 题:高楼外墙脱落致人伤亡 安全短板如何补齐?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郑钧天
连日来,上海发生两起房屋外墙脱落、高坠伤人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业内人士认为,房屋安全事件连发,值得相关部门反思,需建立长效机制弥补城市建设安全管理短板。
近日,上海市住建委和上海市房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高坠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高坠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上海连发房屋高坠致人伤亡事件
3月22日傍晚,上海市黄浦区西凌新邨小区发生险情。该小区内一幢居民楼15至16楼层的外立面发生部分脱落,被砸中的过路居民送医后不幸身亡,小区门头、顶棚等亦被悉数砸扁。据悉,掉落下来的外墙厚度在5厘米以上。
事故发生不到24小时,3月23日16时30分许,长宁区威宁路258号天申综合大楼外墙瓷砖突然脱落,砸在下方人行道上。砖块落地后,碎片飞溅到一位行人腿上,伤者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幸无大碍。
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但上海接连发生房屋高坠伤亡事件,应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和反思。
“谁的房子谁负责是第一原则。”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佳纬认为。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教授陈杰也认为,产权人确有维护建筑、保障其不造成公共风险的责任,但建筑物及其外立面的维护又是很专业的事情,普通产权人无法判断建筑安全状况,需要细分相关部门的责任归属。
上海一位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坦言,长期以来,基层对建筑物外墙面及其附属物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机制。建筑的所有者和使用者都不知道该履行哪些例行的检查和维护义务,行业管理部门对此也缺乏必要的指导和检查。
3月24日,上海市住建委和房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高坠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要求上海市有关管理单位、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管理执行机构要落实安全检查、日常巡查工作,对难以判断和原因不明的问题隐患,要及时委托专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
业主、物业、政府,都要负起责任
根据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各区各部门应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业主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
陈杰认为,建筑外立面安全应由专业机构定出标准,并由有关部门设置一定的质量使用保障期。“质量保障期内出了问题,开发商应负相关责任,监理单位也应负有连带责任。但如果房屋及外立面已经过了‘质保期’,或房龄超过20年,则应强制性规定,每隔若干年大修一次,用房屋维修基金支付。如果不能及时进行大修,建筑物及其外立面发生事故,业主要承担责任。”
王佳纬表示,全体业主都应对建筑物及外立面的安全性负责,按照规定定期申请专业机构评估。“建筑需要维修的,就要启动相应程序。确有客观困难的,政府可给予补贴或纳入专项工程。”
在业主责任层面,陈杰认为,如果是因为业委会不能及时通过维修方案而无法保障安全性,业委会成员应被追责。此外,居委会若明知需要大修而没有及时督导推进,也应被追责。
《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还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房屋共用部分的使用安全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巡查中发现有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此外,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有违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按照规定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并应当提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对房屋专有部分进行自查。
“街道要指导督促属地化的居委、物业、业委会落实每日动态巡查,对可能出现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上报,尤其是针对经评估存在隐患或者临近‘质保期’的房屋。”王佳纬认为,政府应对辖区内所有房屋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库,并将其纳入“一网统管”。街镇应严格检查督促,向区一级职能部门上报准确数据。职能部门则应分门别类对房屋状态进行生命周期管理,根据不同楼栋情况,设定年检名单、高危名单、抢修名单等,实现“一楼一档”。如需要检测的时候,职能部门督促辖区开展检测;房屋出现危险、需要维修,职能部门应指导启动相关程序等。
从行业主管部门来看,上海市住建委已要求加强全市在建工程管理,坚持源头管控,进一步聚焦在建房屋建筑工地,加大对建筑装饰物、外挂物施工质量检查力度,并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和过程监管,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城市安全精细化管理要落到实处
房屋安全是当前事,更是长远事。从源头解决高空安全隐患困境,对城市综合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上海市正在建立防范高空坠物隐患的长效管理机制。
记者日前从上海市住建委了解到,上海市将按照“市负总责、各区抓落实”的工作原则,要求各区、各街镇的各行业管理部门按职责全面开展自查,并分工牵头配合各区做好本行业房屋安全排查工作,重点对房屋建筑外墙以及装饰物、外挂物等附属设施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上海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市各有关部门将坚持协同联动,因地制宜推进整治工作。在前期排查“应查尽查”的基础上,后续将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能改快改”的原则,抓紧进行整治。
据悉,上海市住建委将采取“一房一方案”,针对排查发现的严重损坏房和疑似危房等隐患房屋,明确相关责任人,开展房屋安全评估鉴定并编制隐患整治方案,明确隐患处置的具体方式和处置时限。
上海市副市长汤志平表示,近期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是消除城市运行安全隐患,但从长远看,这次排查的空间和属性信息成果,既是落实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后乃至长期管理的基础。
据悉,上海市将围绕“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要求,结合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加快构建信息系统整体框架,开发相关应用场景,将阶段性排查整治工作成果转化为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如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实现动态排查整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逐步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强化城市网格化管理机制,做到全流程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