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伴随着我们国家改革开放40年,信访工作的职能、信访工作的运行机制都发生了显著变化,有的变化是根本性的。我个人体会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职能作用由秘书型向综合型转变。从过去对群众信访诉求的收收转转,到现在运用交办督办通报等手段推动问题解决;从原来对办信接访情况的简单反映,到现在的综合分析并提出决策建议,对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
二是工作格局由单打独斗向齐抓共管转变。推动“信访部门单一办访”向“多部门齐抓共管”转变。如果信访工作由信访部门单一去解决,属地责任不明确,部门责任不明确。经过近些年来的改革,信访法治化进程明显加快,部门责任、属地责任进一步清晰,实现了过去信访工作由信访部门单打独斗到现在全社会齐抓共管局面的转变。
三是工作手段由简单薄弱向多管齐下转变。由坐等群众来信来访到主动办信办访,形成了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三到位一处理”局面,推动了信访问题的解决,维护了信访秩序。
四是绩效评价由单一指标向综合指标转变。评判一个地方信访工作好坏,由原来单纯考核信访部门,到现在考核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由原来年底一次性考核,到现在过程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由原来单纯以群众上访量的多少为标准,到现在综合评价信访问题解决、信访基础业务规范,以及信访事项及时受理、信访群众参与评价、信访群众满意度等情况,使考核的针对性、全面性、科学性更强,更有利于调动和激发地方抓好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强化信访工作导向、促进信访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