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月8日电(记者马剑)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对完善住宅使用功能、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为给这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浙江省杭州市政府日前出台《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居住的老旧小区住宅依法加装电梯。
办法明确了加装电梯的适用范围为“老旧小区住宅”,具体是指“国有土地上具有合法权属,建成年代较早、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者计划,并已投入使用的四层(含)以上非单一产权的无电梯住宅”。同时,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的保障性住宅、单位自管房需要加装电梯的,可参照执行。
为回应部分群体对加装电梯的迫切需求,办法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居住的老旧小区住宅依法加装电梯。对于该类项目,社区居委会及街道或者乡镇政府应当加大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纠纷。
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办法明确老旧小区住宅需要加装电梯的,申请人应当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经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签订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办法还提出,鼓励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探索代建租赁、共享电梯等市场化运作模式,研究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推进工作。
自启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以来,杭州已连续3年将其列入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该市已累计完成1800余处加梯项目,惠及住户约2.2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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