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3/vol.19
因为夫妻之间矛盾纠纷,女方一怒之下,在拿刀杀伤自己的丈夫之后,竟然又将自己的三个亲生儿子杀死。自杀未遂的犯罪嫌疑人雷某某,目前对自己砍杀三个亲生儿子的事实供认不讳。
张某趁妻子不在家的机会,在长达近十年的时间里,对亲生女儿玲玲(化名)多次实施强奸,玲玲第一次遭受父亲性侵害时仅12岁。考上大学后,父亲仍纠缠不休,并威逼其与男友分手,玲玲终将实情告诉母亲,在母亲的陪伴下报案。
一个不满三岁半的男孩,被亲生母亲拳脚棍棒相加活活殴打致死,这样的人间惨剧发生在江苏常州。8月21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打死亲生儿子的母亲江红英(化名)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法庭上,这位1988年出生,年仅26岁的年轻母亲,因为无知,谈及儿子的死亡甚是淡漠,令庭审法官及旁听民众唏嘘不已。
只有4岁大的张史俊怎么也不会想到,妈妈会双手掐住自己十多分钟,结束了他年幼的生命。9月14日早上9时许,在荣县旭阳镇程家桥村,因嫌儿子张史俊的哭闹声吵到自己睡觉,妈妈吴秀娟用双手掐儿子的脖子十余分钟,导致其窒息死亡。
不难看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不和睦、残缺家庭、问题家庭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底层家庭,是伤害孩子事件多发领域。这些家庭往往生活压力大,夫妻经常吵架,从而导致大人情感失调,冷漠无情,情绪暴发时幼小的孩子往往成了宣泄或者直接被伤害的对象。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出现问题跟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不可否认,我们整个社会物质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了,但在社会的某些领域出现了道德滑坡、人情冷漠。 如何营造一个更加关爱孩子温情满满的社会?如何让每一个孩子都成为父母手中的宝?值得大家深思,也应该成为我们努力的方向。
父母虐童事件屡屡发生,让我们在谴责不良父母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儿童的保护网漏洞还很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各单位各司其职,协作推进。居民看到儿童被家长虐打,要立刻报警,警方及时介入,法院对施暴家长视情况进行处罚,甚至剥夺其监护权,政府为儿童提供远离家庭暴力的住所,社工也介入事件调查,对家长和家庭环境进行评估从而决定儿童能否重回家庭居住。唯有如此,才能构建有效的政府——社会联动机制,形成儿童安全保护社会网络。
从根本上避免虐童悲剧重演,需从顶层设计着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与之相配套,需要健全国家保育制度,增加足够的人力物力妥善安置与教育受害儿童,并将这一制度与刑法对接。对社会而言,需要破除“孩子是父母私人财产”的观念,明确“孩子从一出生就受到国家的监护”。从立法角度,可考虑在刑法中单独设立“虐待儿童罪”,降低入罪门槛,加重处罚措施,改自诉罪为公诉罪。同时可增加剥夺监护权的处罚,剥夺有虐童行为的监护人的监护权,将儿童交给国家专门机构抚养。
“家事,也是国事,孩子,也是民生。让我们一起呵护祖国的花朵,让‘困境儿童’也能走进春天里。”唯有国家、社会、家长、学校共同努力建立儿童保护联动机制、儿童专门保护机构和完善儿童保护法的建设,才能真正为儿童撑起一把安全伞,让每个孩子在蓝天下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