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6.26/vol.47
一起因广场舞引发的争端,导致中年女店主被人持刀砍伤颈部,伤口长达十几厘米。案发一个多月后,伤者家属反映此事,希望警方尽快将嫌犯抓捕归案。 据受伤女店主喻某的亲属吴先生介绍,案发时间为去年11月26日晚,嫂嫂喻某是李集街一家商店的店主,当晚牵涉案件的还有喻某的弟弟。案中另一方当事人,为同一条街上斜对面商店的店主汪某和其亲属彭某。
6月26日晚7点多,浙江绍兴一小区,几个大妈在两栋楼间的通道上跳舞。这时来了两个黑衣人,手里提着两个塑料桶,二话不说,突然打开桶盖朝大妈们浇去,竟然是废机油。然后两个男人上车逃走。据介绍,大妈们在这里跳舞,曾引起一些业主的不满,但大妈们说跳舞时间很早,且音量开得很小。
因不满邻居跳广场舞的音乐音量太大,北京56岁的施某在与邻居发生争吵后,竟拿出家中藏匿的双筒猎枪朝天鸣枪发泄,还放出自己饲养的3只藏獒冲散跳舞的人群。在说到为何朝天鸣枪时,施某说,是因为积怨已久,找不到发泄的出口,“这就跟人急了要摔锅砸碗一样,就想拿些东西出气”。施某被昌平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刑6个月。
政府部门应该在跳舞健身的权利和安宁休息的权利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要有一个相互的约束和引导,而不是放任不管,任由矛盾堆积。说到底,广场舞扰民本身就是政府管理缺位的表现。一座城市里,什么样的场地允许举办什么样的活动,什么时间可以进行什么时间必须停止,应有明确的规范。
在不堪噪音骚扰的市民眼里,这些抢占了小区空地和街边广场的大妈,已经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但大妈们也非常委屈,“我们并不想骚扰他人,我们只是追求健康和身心愉悦的生活,这难道也有错?”
“对抗”和“战争”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彼此双方都有自己的权利诉求,也都应该受到保护,而降低对抗心理、采取温和的协商方式才是未来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的唯一出路。在维护广场舞大妈们的娱乐权利上,和维护小区居民的休息权利上,应该通过理性平和协商和谈判获得。
“广场舞”本身并没有错,只是跳的地点不对罢了,如果能给他们一个合理的空间,这样,既不扰民,又多了一个丰富业余生活的途径,岂不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