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7.7/vol.48
4月22日下午,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周家镇8岁女孩李微微为救落水小同伴,不幸溺水身亡。事发后,当地政府曾打算为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却未获得批准。7月3日下午,当地综治办决定,将依照规定,为李微微申报评定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5月31日,宜春至金瑞的中巴车上,一名男子突然持菜刀行凶,致5名乘客受伤。危急关头,被砍两刀的宜春三中高三(17)班学生柳艳兵,不顾危险,勇敢地冲了上去,将歹徒按倒在地,并最终夺下歹徒手中的凶器,保护了更多的乘客。
6月28日下午,平顶山舞钢市8名参加完中考的初中生在石漫滩水库岸边的佛爷岭公园游玩时,其中一名同学不慎落水,15岁的严银龙来不及脱鞋,第一个跳入水中救援,并一次次将同学向上推,其他同学也不约而同参与施救。同学被救,严银龙却因溺水时间过长,抢救无效身亡。严银龙的事迹迅速引发网友关注,有人点赞,有人叹惜。
拒评8岁女孩“见义勇为”,其“深情”之处,在于对更多未成年人安全和生命的珍视与呵护。正因为如此,面对拒评李微微见义勇为引发的质疑和争议,有关部门还必须将“拒评”的理由向其家人做细致的解释,在全社会做广泛的宣传。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对李微微父母的帮扶和救济力度。如此,才能让“拒评”里的理性与深情得到充分展现,让“避免盲目模仿”的目的更好地得以实现。
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们不再像当年宣扬赖宁一样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这是非常正确的。但是,也要避免走入另一个极端,那就是:凡是未成年人实施的见义勇为,就一概不予承认。
鼓励青少年见义智为、见义巧为,并非只需观念一转就水到渠成。除了勇气,青少年还需要社会、学校、家长教给他们足够的智慧和技能,在危急时刻做出正确的举动。目前我国的安全教育还远未到位。有媒体报道,相关调查显示,在我国未成年人中仅有不到5%接受过安全自救方面的教育。要改变这一局面,首先系统性的安全教育应纳入学校教育,自救、救人技能都应成为必修课程;其次社会也应该重视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完善危险场所警示牌等设施;家长也应给孩子传授必要的安全知识,并联合社区、学校做一些实践演练。只有安全教育一一落实,见义智为、见义巧为才不会沦为一句口号,真正成为危急关头的救命之策。
在现代文明社会,我们需要新的见义勇为观。见义勇为者不应该是悲壮的、惨烈的,而应该是智慧的、快乐的。如果英雄只能以悲剧收场,那就是对死亡的崇尚和赞美,不仅残酷无情,更是不负责任的。我们需要的是理性的、人性的见义勇为,而不是盲目的、不分条件的见义勇为,这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