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个拆迁款,怎能无底线?

2014.7.117/vol.51

  为了能在拆迁中获得更多补偿,有“买假判决书”、“女婿与丈母娘结婚再离婚”、“官员种房”等荒诞事件发生,但大多尚属个案。而今,一个村子有半数以上村民离婚,男子与亲妈结婚,父亲与其前岳母再婚着实令人震惊。惊诧之余,人们不禁要问,此种乱象,因何而起,乱从何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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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成都发生一起亲生父女领证“结婚”的闹剧,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议。然而,一起母子领证“结婚”的真实故事又在南京上演。7月9日,南京市一对亲生母子,隐瞒了真实身份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而在这个家庭中荒唐的事还不止这一件,其父亲也与儿子的前岳母领取了结婚证。

        北京东华门派出所原副所长王某,为刘某等人违规办理户籍分户,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方认为,王某的行为直接导致事后刘某以违规办理的户籍分户为依托,在地铁6号线、8号线拆迁过程中,采取虚增房屋面积、编造虚假事实的手段,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190余万。

        为了能在拆迁中获得更多补偿,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多个村近来出现大规模假离婚和买卖户头现象,有一个村一半以上的村民都已离婚。

        假离婚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即使主观是为拆迁款,法律也不能否认离婚的合法性。如果一定要说这其中有什么问题,那也是政策与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

        户籍登记管理制度下,相关村民的婚姻状况、户口关系都应在户籍系统中登记得一清二楚,真实有效。令人不解的是,有关部门却把审核大权给了本身也在拿拆迁补偿的村干部。就算乡里失职失察,作为市区一级,在作道路建设预算时,也没有对当地的拆迁户数提前调查统计吗?

        在看得见的巨大经济利益面前,一番简单“操作”就能探囊取物,贪官做不到不动心,村民自然也做不到。政策漏洞既然存在,势必就会吸引人往里“钻”。不能只追究钻洞人的自私之罪,却不追究守门人的失职之责。

        对于贪图国家巨额拆迁费弄虚作假、抛弃婚姻家庭的行为,必须谴责。但催使被拆迁人不惜冒违法犯罪风险的拆迁政策,也应该尽快完善起来。政策漏洞既然存在,势必就会吸引人往里“钻”。不能只追究钻洞人的自私之罪,却不追究守门人的失职之责。此即所谓:好的制度约束人性,坏的制度放纵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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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多分拆迁款 女子与公公领结婚证

同村的朱某(化姓)家,儿子和儿媳谢某办了离婚,这之后,谢某又和朱某领了结婚证。不少人猜测,这么做,是为了多捞点拆迁补偿。

拆迁办人员伪造资料套取拆迁款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拆迁款1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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