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积极推进行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自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泉州市公安局始终坚持分类标准,统筹谋划部署,强化宣传教育,完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党政机关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上下联动 激发参与热情
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泉州市公安局及时组织召开垃圾分类动员部署会、推进会,全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公安信息内网、微信平台发布垃圾分类有关知识、分发垃圾分类倡议书、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册、LED屏幕播放、草丛牌温馨提示、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墙报等形式,提高广大民警职工的分类知识及环保意识,激发他们参与垃圾的热情。台商分局积极主动作为,2019年率先实现分局及所属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完善运作模式 巩固分类成果
泉州市公安局主动对接市政府机关管理中心等主管部门,学习和掌握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结合机关实际情况需求,及时采购、足配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四类垃圾分类桶。并针对不同的垃圾分类做专业处理:为食堂配置餐厨废弃物专用桶,联系定点专人每日定时上门清洁餐余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不涉密的可回收垃圾日常收集定期作废品出售,实现垃圾资源的再利用;针对有害垃圾收集,主动对接主管部门,定期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在各分类垃圾桶设置点摆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引导牌,进一步规范分类工作。台商分局还充分利用社会化服务,引进物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专业化水平,实现垃圾资源利用最大化。
强化监督管理 形成长效机制
泉州市公安局专门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负责联系垃圾收运及垃圾分类监管事宜,在改善局机关各单位环境卫生的同时,有效提高垃圾利用率,并确保各单位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台商公安分局建立“运行+考核”的管理模式,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绩效考评中,建立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评比制度。通过强化运作管理,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果得到巩固,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长效化机制。(江宁 刘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