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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单行本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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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立法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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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京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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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重大事项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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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讲专题讲座 吴邦国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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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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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实业企业和金融企业都应遵守企业国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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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发布:全国人大常务会关于批准《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和《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关于航空器设备特定问题的议定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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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吸取了抗震救灾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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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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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接受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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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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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不得随意进行三类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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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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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资料专区
会议议程 >>
会议10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消防法修订草案、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审议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邮政法修订草案等。
会议还将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宏观调控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相关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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