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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公共服务的定位看,从事行政执法和经营服务俱是“站错了队”。事业单位与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的实际边界并不如法规上说的那么明确。“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带来的管理混乱屡遭诟病。 [详细] | 作为政府部门,以消费者的名义设立协会本身就成问题,消委利用政府部门赋予的行政职能,以屏蔽投诉信息作为交换条件收取企业会费,屏蔽消费者权利,更是赤裸裸的权力寻租行为,依托政府部门乱收费的协会机构俨然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邪会”,让人无语。 [详细] | 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一年以上未组建或一年以上不开展工作的事业单位;原承担的工作职责已消失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事业单位;长期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外聘人员承担的事业单位;没有任务或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的事业单位。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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