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策划:周锡生 本期策划:黄庭满 本期编辑:杨理光
 
  近期,关于增税的新闻此起彼伏: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实际为扩大增税范围)、试点物业税、大幅增加车船使用税……长期以来,工资增长慢、税负上涨快的现象令人无法释怀。“从国富转型民富”是“十二五”规划建议的亮点之一,那么,税收如何助力“民富”?
缘起  提高居民收入须管好税费上涨
  一边是要增加民众收入,另一边却出现各种税费负担加重的趋势,如何平衡这之间的关系将是对政策制定者的一大考验。对此,我们的期待是推高物价的风险不能成为搁置或延后收入分配改革的借口,同时在有关税费的各种改革方面,我们不反对做加法,但更重要的是在做加法时要做减法。
当下最需要减税,而不是相反
思辨  工资不增消费涨,仅靠减税还不够
  税收是凭借政治权力进行的一种分配,分配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在CPI节节高涨的背景下,减个人所得税也许可以稍稍抚慰受创的民生,却无法从根子上消除中低收入者的窘迫。税当然可以减也应该减,但更重要的是让税收得更公平,用得更合理。
劫富济贫是幻觉减税减负才可靠
期待  从车船税之争看税收法定的必要
  税收法定是一道门槛,它提高了政府征收某种新税的难度,可以防止政府单方面制定税收法规加大纳税人义务,侵害纳税人财产权,满足政府和部门利益的冲动,可以说,税收法定是对政府以国家财政权的名义侵害公民财产权的有效制约。相反,未经立法机关审议通过,由行政部门制定的税收条例,无法避免行政部门自身利益的考量。
从车船税立法看我国汽车税制应该怎么改
  要完成“十二五”的“转型”、在“国富”与“民强”之间找到一种公平的平衡,通过减税等举措实现“藏富于民”就是一种必然选择。要想“居民增收同步经济发展”成为现实,就得让减税释放因应民生的税改讯号。
扩展阅读
从“十二五”规划建议看百姓生活“增长点”
· 影响收入分配的“三大差别”
· 收入分配改革要有“刮骨疗毒”的勇气
话中音
·   “老百姓纳税够多了,我想我们立法的出发点不要总想从老百姓腰包里掏钱。”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孚江
·   “如何化解23.4%的职工5年未涨工资的尴尬,还富于民,是一个让人拭目以待的大问题。”
——《济南日报》·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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