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因制度才有秩序,社会也因人情得以温馨。制度与人情都是不可或缺的。制度没有完美无缺的,但制度只要维护了多数人的利益,这个制度就更接近正义。如果都以各种借口而被允许进考场,那么考场的秩序就无法得到保证,受到影响的就是多数人。对我们而言,最理想的状态是,人情是在制度规范之下的人情,制度是有人情味的制度。而我们现在所要努力的就是,不管是争议还是剖析,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应该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而不是混淆不清。当二者无法评判出高下时,公平与正义就是最高的准则。 …[详细] |
“法不容情”一直是坚守死规则忽略“人本”者的一句口头禅。孰知,我们在单向和固执坚守这一既定思维的同时,却忘记了人是有情的。任何一种法律与规定,最终指向也是为人服务。脱离人本情怀的死规定,不仅有失威严,而且所存时间一定不长久。拿迟到15分钟不准进考场来说,单说这一规定的本身就有值得商榷之处。人家学得好,有信心考好,故意迟到一小时入场,为啥就不行呢?何况原则性与灵活性之间原本可以互为变动,偌大一个考场,为一个人的迟到变通一下,怎么就失去了考试的严肃性了?事实上,这样的变通不仅无碍遵纪守法,还赢得人性之光的回归。 …[详细] |
我们当前规则屡被破坏的关键,就在于手段太过灵活,让制度的原则性完全走形。对坚持原则和执行规则者,用道义去声讨,这本身就犯了常识性的错误,其实是一种道德乱套和情感滥用,折射的是公民法制意识和规则意识的淡薄。原本,没带准考证不能进考场不能成为新闻,甚至“两度跪求”也不能成为新闻,真正要成为新闻的,当是网友事后的态度。“跪”,我们可以同情,但不应上升为道义的层面,否则,这本身就是一种“伪道德”。 …[详细] |
当下,有很多人并没有形成良好的制度意识,认为制度不是不可违反的,总是想时不时地法外开恩,尤其这个对象是弱势群体时。但是,我们如果更深入思考一下就可以发现,如果一个社会习惯性地以道德判断代替制度维护,那么法治就更容易被人治侵蚀,法制建设就更加艰难了。而且还有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如果一项刚性的制度,能够为一个寻常百姓破例开个小口的话,那么它就更容易被权力与金钱开拓出一条阳关大道来。 …[详细] |
如果我们已经有非常严格的个人失信惩诫机制,如果她一旦被查实身份有假必将面临社会评价严重降低、失业、失去银行信贷、影响按揭购物等巨大的连带风险,那考场不妨让她先行考试,等身份证稍后送到再仔细校验即可。换言之,考场设置的规则也就不必那样僵化。只可惜,尽管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已日臻完善,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不可或缺的个人诚信联网信息和失信惩诫机制至今仍是传说,考场为验明考生正身增加了巨额工作量,而考生个人也仅仅因为一时忘带身份证便付出沉重代价。 …[详细] |
近年来在高考中,已然对考生忘带身份证进行了制度补救:对忘带或遗失身份证的考生,考场监考员会验证考生的相貌,若与准考证及存根上所贴照片相符,可安排考生进考场先考试,同时通知考生家长,在本科考试结束前将身份证送到考场。有的地方还规定,如果考生家长难以联系或路途遥远,在记录相关情况后要求考生下场考试时将身份证提供给监考人员。高考的考场管理制度变了,而研究生考试的考场制度,依然在惰政中沿袭着陈旧的制度藩篱。陈女士的这一跪,能否跪出人性化的考场制度变革呢?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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