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取代“拆迁”,要想不让公众认为是文字游戏,关键是要警惕地方政府在征地补偿时利用强势权力以强欺弱,被搬迁人缺乏应有的平等的谈判地位,导致补偿不合理,矛盾重重。所以,新条例一方面要约束地方政府的权力,另一方面要保障被搬迁人的公民权利。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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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违法拆迁、暴力拆迁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当被拆迁人以喝农药、自焚等非理性方式对抗拆迁的极端事件频频发生时,重新审视城市拆迁立法,从制度上检视问题发生的症结,不仅是化解冲突的需要,而且是建立和谐社会的一种必然选择。从“拆迁”到“搬迁”,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表明现行拆迁条例的废除已无悬念,可以说新的拆迁条例对拆迁思维的改变是颠覆性的,限制公权、保护私产,将成为一个准则。为了能让这一改变实至名归,需要尽快公布新条例细则,让公民得到实实在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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