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对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十一五”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成果的确认,这个法律体系形成以后,意味着改革开放的道路不能轻易改变,意味着我们要执法为民、以人为本,发展、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不能改变。对“十二五”的开局和未来的发展将是一种保障和推动。在未来的“十二五”发展当中,不管是经济领域、政治领域、社会领域、文化领域,都需要法律和法制来提供和谐的法制气氛和环境。 …[详细] |
未来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力度加强以后,可以促进“十二五”以及其它的社会发展的目标的实现。法制是一种社会进步、发展的积极力量,由于法制的保障和推进,能够保障安全、构建秩序,制约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只要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是健康的、符合人性要求的,在未来社会发展当中,包括“十二五”规划的实施过程当中,应当发挥相当大的积极促进和保障作用。 …[详细] |
如果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前,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是“无法可依”的问题,那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法律的实施就成为发展的主要矛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从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结束了经济社会发展一些领域、方面无法可依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必须成为全社会不容回避的共同命题予以面对,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守则予以遵循。 …[详细] |
法律的实施,离不开各方面的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的重要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的重要职权,就能更好确保国家机关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国家其他监督机关要依法行使监督法律实施方面的职责,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就能更好促进各方面形成法治理念共识,推动各方面在法制轨道内办事。 …[详细] |
数十年的时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走完了发达国家数百年的历史。从这里开始,国家的发展,人民的幸福才有了更坚实的法制根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不折不扣地实施才能赋予法律以“生命”。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律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和领域仍然存在“以权代法”“以权欺法”“以权害法”等现象。 …[详细] |
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立法的本质和意义,也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首先要做到的是,无论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其次要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此外,还要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老百姓要懂得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和诉求,国家机关更应带头遵守法律,并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保障法律在国家管理过程中真正发挥作用。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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