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翕飞看似特立独行的行为,实际富于勇气令人钦佩,是在彰显奉公守法的价值观与道德观。因为在张翕飞看来,公务员利用特权谋取不当利益,对其他行业的从业职员有不良的示范作用,他认为由此导致的职业道德滑坡显而易见。但这种本应人人恪守的价值观与道德观,却因为各种原因被扭曲与淡化,甚至于连坚持、坚守都不能理直气壮,于是张翕飞的行为才显得孤单与另类。作为社会的一员,张翕飞这样做,不只是标榜个人的清白,更是希望影响周边的环境。 …[详细] |
公众关注张翕飞的“高调退贿”,源于其行为佐证了公众对官员普遍接受贿赂的看法,用张翕飞的话说,送礼是官场潜规则。从他的“高调退贿”举动中,可以看到官员灰色收入之多。而且,张不过是在网上公开了自己的几张退贿清单而已,竟然就震动一方官场,可见其行为的犯忌程度。如果有更多的官员自觉退贿,官场风气必然好很多。张翕飞的做法是反常的,没有按规矩出牌,破坏了官场对灰色收入、贿赂问题集体缄默的潜规则。但就是这样的高调,再次向公众和官员普及了一次常识——不收受贿赂是为官的道德伦理,申报财产对官员的监督是很有价值的。 …[详细] |
《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也就是说,张翕飞充其量是一种良心发现后的类似自首性质的行为——等待他的应该是人民的宽恕和法律的从轻发落。谁料竟然成了反腐模范!张翕飞坦言,在到新岗位之前,他也曾有机会接触过官场“潜规则”,即收取当事人感谢费、好处费,但是从来都不主动谋求这种收入。“和别的同事在一起,人家收了自己不收‘说不过去’,甚至‘驳同事的面子’”。这意味着受贿已经成为官场某种常态。 …[详细] |
“高调退贿”毕竟不是“高调拒贿”,虽然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但毕竟有“及时”的要件,万一“不及时”呢?换言之,张翕飞为什么要冒这种法律风险?“碍于面子”,这样的理由看似简单,却颇为沉重。因为想着“不打送礼的人,不打笑脸的人”而无奈收礼,不只是张翕飞一个人的纠结。即便是张翕飞,在公开退贿清单时,也隐去了行贿者的单位和姓名。当“碍于面子”成为一种普遍习惯时,连选择“曲线抵抗”的张翕飞,也被一些同事认为个性有点“怪”、“思维异于常人”。那些铁面无私者,被看做“另类”、讥为“僵化”、当成大战风车的堂·吉诃德,甚至因不合潮流被“逆淘汰”,也就不足为怪了。 …[详细] |
现在的问题在于当地领导应当如何对待张翕飞的行为。如果通过一系列调整使张翕飞的职务逐渐由实权过渡到虚位,则张翕飞的行为将只是个案,即使还有人也想高调退贿,恐怕也不敢了,同时,也会以此暗示企业,你们还是继续送吧。这是咱们不愿意看到又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还有一种情况,则是当地领导发挥改革家精神,对张翕飞的行为进行褒奖,并给予职务提拔,如此,则会产生“鲶鱼效应”,其他官员在廉洁自律上也搞点创新,大家都这样干,形成共识,风清气正不就顺其自然了吗? …[详细] |
此事最大的警示和借鉴意义在于,制度层面如何推动破除这样的“潜规则”和“送礼行贿文化”。不能再让类似的“另类官员”一个人“战斗”了,极有必要制度上形成合力,用制度性的规则和规定鼓励多一些“高调退贿”者,让正面的制度引领真正消弭那些别有用心的行贿者,还官场和官员一个清洁的“生态环境”,这都需要制度性的给力。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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