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孙春兰兼任天津市委书记
天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孙春兰兼任天津市委书记
新华网天津11月21日电 日前,中央对天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进行了调整。张高丽同志不再兼任天津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孙春兰同志兼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11月21日,天津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赵乐际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天津市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经过通盘考虑、反复酝酿、慎重研究决定的。
孙春兰同志1950年5月出生,河北饶阳人。曾任辽宁省总工会副主席,省妇联主席,省总工会主席,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省委副书记、大连市委书记,2005年11月后任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2009年11月任福建省委书记,2010年1月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在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张高丽同志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孙春兰同志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孙春兰,女,汉族,1950年5月生,河北饶阳人,1969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