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标,是很有文化底蕴的。所谓地标,是指某地方具有独特地理特色的建筑物或者自然物,对一个区域、一个城市的影响更多地应该表现在其对文化的影响上。中国的酒文化虽然源远流长,但在现代社会中,也没必要将国人打扮成酒囊饭袋吧?不就是个钱吗?咱中国人可不差钱。但钱绝对不是万能的,千万富翁、亿万富翁都会觉得自己傻得冒泡穷得可怜,因为他们没了精神寄托。千万别穷得只剩下钱了,那真的会只剩下悲哀了。弱弱地多问一句:地方政府同意酒厂冠名,收钱了吗?这钱咋花? …[详细] |
这种命名模式,说起来理由很多,其实是缺乏远见的。说到底,这种模式暗含的发展思路还是“向后看”,而不是“向前看”。以本地最大型的企业命名机场,看起来是最大限度地扶持纳税龙头企业,保护地方经济稳定发展,实际上也是地方政府固步自封的表现。假如将来宜宾出现像苹果这样的企业,或者别的什么企业,上交利税比五粮液更高,那么,这个机场是不是要再行更名?当然,宜宾在短期内未必会发生这样的事,但在其他一些城市,不是没有发生过以企业命名道路,后因企业萧条而再行更改道路名称的事。 …[详细] |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对机场命名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运输机场名称应当由机场所在地城市(或地、州)名称后缀机场所在地具体地点名称组成。”这就是说,不管是茅台还是五粮液,都不可以作为机场的名称。如果一定要建“茅台机场”“五粮液机场”,那么,这一机场应该就在茅台镇,而“五粮液”也应是某一具体的地名。可是,实际情况都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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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机场”遭质疑,折射出公众对于公共资源冠名的担忧。时下,“挖掘资源、以城养城”的城市管理理念日益普及,拍卖出让城市道路、体育馆、大桥等基础设施冠名权,对公共资源进行商业化管理和运作,成为许多地方的普遍做法。应该说,此举既能适当解决公共财政投入不足,有效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同时也为企业宣传搭建平台,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不过,公共资源冠名热的背后,却是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 …[详细] |
近年来,拍卖公共资源命名权的事时有发生,已经引发公共资源如何甄别经营权和公益权之争。宜宾机场更名为“五粮液机场”,连应有的说明和拍卖程序都没有,不能不令人担心。如果对公共资源命名权的无序使用成为趋势,会造成更多隐患。五粮液和茅台作为著名商标,毕竟凝聚了许多历史和人文信息,将其植入公共资源的安全边界还算高。如果群起效仿,一旦冠名企业出现经营丑闻或破产风险,这一“带动地方发展”的捷径,就可能成为地方发展的包袱。 …[详细] |
面对全国首个以企业命名的“宜宾五粮液机场”,笔者仍然颇感“煞风景”和沮丧。好端端的一个“宜宾”,作为飞机场名称原本是再恰当贴切不过的“天作之合”,累赘笨拙地改为“宜宾五粮液机场”,岂不是太过画蛇添足、弄巧成拙了?而更让人感到担心和不安的是,一旦这种唯利益是从、广告意味十足的“全国首个”先例一开,那么接下来,全国其他地方更多的类似公共设施、资源命名,比如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是否将会群起效仿、不断蔓延?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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