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退休制”是部分西方国家实行的一种退休制度,即政府规定退休年龄段区间(如58岁-65岁),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此年龄段选择合适时间点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实行“弹性退休制”的前提在于已达到或接近法定退休标准,这个标准既可以是年龄,也可以是工龄,具有多重性,在法定的最起码的退休标准基础上,设置几个区间,分成几个档,既可以延长退休时间,也可以提前退休。我国目前的退休制度主要制定于上世纪50年代,法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职工50周岁。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许多代表委员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均寿命提高和工作条件改善,现行退休制度在年龄上“一刀切”或采取男女有别,有些不太合理。因此,应探索实行“弹性退休制”。 …[详细] |
现在公众对延迟退休时间多有意见,九成多反对,远远不是讨论的状态。想让公众接受观点,应该放下架子,有个讨论的态度,把自己的理由说清楚。这样才有讨论的基础。要说清楚的问题很多,最重要的,我国的养老金缺口到底有多少,是怎么造成的。提出推迟退休的动议,理由好几条,什么人口寿命延长,什么有人愿意继续工作?但还有一个养老金的问题需要解决。 …[详细] |
并非所有人都支持“弹性退休制”: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会影响就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只令少数人受益。鉴于以往教训,由于权力介入、信息不对称、监管不完善,可能出现降低人才使用效率和伤害社会公平的情况。对于延迟退休会不会影响就业,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邹龙妹认为:“就业人口与退休人口之间是长线关系,而与就业人员自身的能力水平之间是短线关系,所以延迟退休影响就业岗位的数量,增加就业难度,显然不具有说服力。” …[详细] |
决策部门该如何采集和采纳民意?决策部门应该慎重再慎重。据悉,如果在全国实行弹性退休,每年可能涉及上千万人。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与千家万户的利益、权益息息相关。决策部门在决策前应该广征民意,让民意充分表达、博弈。政府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应该公开、审慎,并且让公众参与,如此方能权威、科学,符合民意。但不少教训告诉我们,以往有的公共决策,缺少充分的公众参与,由少数人、少数部门制定,往往经不起推敲,不孚民意,有的公共政策甚至成了部门利益化的体现。由此导致的结果是,一些公共政策朝令夕改,有的虽强行实施,却引发民怨。期待“延长退休年龄”能够成为公共决策的范本。 …[详细] |
“弹性退休,应从两个层面看待,一方面,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得到保障,不受性别歧视,同工同酬;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身体状况等因素决定退休时间。英法等西方国家,有实施“弹性退休制”的先例,所以他认为这是“世界通行的选择”。应“分层、分类、多样化”实施。“兼顾各个行业利益诉求,从事业、发展的角度出发,致力于改善劳动力结构,大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发挥有经验的老同志的优势,使退休制度能够更好地保障各阶层群众的切身利益。” …[详细] |
实行“弹性退休制”的提法已有多年,虽然方案各不相同,但都引起了诸多争议。不过,争议目的是为了避免只有少数人获益,多数人受损的局面,而是希望所有人都能公平享受到改革所带来的利益。因此,推行“弹性退休制”的前提,就是要确保公平优先,实现政策普惠的局面。 …[详细] |
|
|
http://forum.home.news.cn/vote_dc_world.jsp?voteid=99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