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节、栗花节、槐花节、梨花节、茶花节、石榴节、核桃节、苹果节、山楂节、葡萄节、花生节、西瓜节、樱桃节、柿子节、柑橘节、白菜节、采摘节、石头节、山药节、鸡蛋节、饮食节、歌舞节……百花千草万物皆有节。在有些地方,出现了公费办节“一窝蜂”,政府部门焦头烂额忙“泡节”,形形色色的节日遍地开花,过“节”成了时尚秀场,从衣食住行到花草树木,都能以“节”的名义秀一把,且规模规格互相较劲,竞相攀比。不仅如此,有很多“节”日是地级市里办了,县区里再办,乡镇里办了,村子里还办,一个地方刚办了,另有更多的地方仍然在忙着筹办……多如牛毛、繁如星星的“节”实在劳民伤财、过多过滥了。不少地方热衷于办节,几乎是无所不“节”、毫无节制。 …[详细] |
据统计,我国每年有大小5000多个节庆活动,级别也不一样。有省级节、市级节、县级节,甚至有的乡镇、学校、企业也办节,其中以旅游文化类节目居多——不是揽尽历史名人,就是把一个土特产、一种植物、一类动物、一处风景拿出来叫阵。从相关报道来看,各地的节庆活动稀奇古怪、五花八门,举凡吃喝穿戴、花鸟虫鱼、山水人兽、无所不包。比如荷花节、小枣节、桂花节、啤酒节、西瓜节、葡萄酒节、豆腐节、大葱节、龙舟节、冰雪节、沙雕节、戏水节、裤子节、鱼王节、双胞胎节等。这些节庆活动,一般包括经贸、文化、体育、旅游等活动,有些还包含研讨会、论坛,时间短则一星期,长则将近一个月。不可否认,近年有些地方的节庆举办得很成功。但是,不少地方举办的节庆活动,大多昙花一现,且已呈现泛滥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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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本无可厚非。具有文化色彩的节庆活动,在愉悦百姓精神的同时,还可以提高当地知名度,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进而拉动当地经济。遗憾的是,有些地方政府完全背离了这一初衷。很多政府官员想要短时间内做出点业绩,被上级看到并肯定,但限于发展思路匮乏,不免盲目追风。很大程度上源于政府官员急功近利的政绩观。此外,各地财政收支的漏洞也给政府造节办节、官员从中谋取私利行了方便。殊不知,这些节庆中狂欢仅是官员的,热闹背后隐藏着民生的惨淡。奢华节庆,劳民伤财,苦了百姓,穷了地方。而且,各种带有功利色彩的“人造节”的过度泛滥,也使节庆文化趋于恶俗。针对庆典活动过滥问题,国务院明文规定禁止利用举办庆典、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可直至现在,庆典过滥之风仍不见消减之势。 …[详细] |
当国家日益把发展文化事业、增强文化软实力提高到战略高度的时候,地方政府也迫不及待地开始打造文化名片、追求文化GDP。当然,最简便、最立竿见影的方法,不是建基础文化设施,提高居民文化素养,而是搞大型活动,提高地方的“文化知名度”。层出不穷的文化节庆因此应运而生。 如此众多的节庆活动,有多少是真正基于当地的文化底蕴,老百姓乐于参与并从中得到快乐的?似乎不多。11月初,在由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委员会民族节庆专委会举办的第二届民族节庆峰会上,许多专家指出,现在许多地方的节庆因策划人和开发者的急功近利,已然“变了味”,一些地方甚至无节编节,克隆洋节,节日内容单薄而冷清,缺乏魅力。这些节与真正的地域文化和民族传统并无关系,与百姓的参与和欢乐也无甚关联。 …[详细] |
综观之,官办节庆涉及面广、内容具体,尤其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方可标本兼治。首先,需从数量上加以控制。对节庆活动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并引入社会公共监督,对节庆活动的举办时间、周期严格把关。凡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确需举办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举办的,也要严格规范实施。其次,严把资金关口。既要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滥用,监督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也要严格管理节庆经费,防止拉赞助、谋私利,严控融资中的不正之风。三者,应加强对办节主体的监督,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参与节庆活动更需明确原则,强化审批。此外,还需加强对领导干部参与节庆的审批监督,引导干部真抓实干,切实将目光转向群众,转向民生。 …[详细] |
“对官办节庆要严格控制数量,严格审批程序。”张淑静表示,“政府举办节庆活动,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所以,是否举办、如何举办,不应是政府一方说了算。在确定办某个节庆之前,要召开听证会,咨询、征求专家和群众的意见,把节庆真正还给群众,然后要将提议上报地方人大进行审议,不可随意确定和取消。” “中央应提供地方节庆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统筹的建议,避免重复浪费,加强区域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张淑静建议,“在政府举办节庆活动时,要成立临时或长期专门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政府官员、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应提高专门小组的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布有关节庆活动的投入与产出、成本与收益,加强专门小组与各参与方的沟通、协调。”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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