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照片还在微笑,人据说已不在。那条普普通通的微博,可能成了临终遗言。对此,值得人们反思。首先是驾驶员本人。一句“好醉,还是得开回家”,可能有多种不同的解读。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她明明知道醉酒之后不应该开车。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管是出于无奈、出于炫耀、出于侥幸,都太不应该。不管是什么原因,拿自己的生命冒险,代价实在太昂贵。其次是交管部门。从“安娜830321”的微博中可以看到,其醉酒的经历不在少数,相信醉驾也不是第一回。如果当地查处酒驾仍然保持着高压态势,如果“安娜830321”以前受到过严厉处罚,可能就没有如今这一幕。“安娜830321”的悲剧告诉我们,全国各地严厉的查酒驾行动,绝不能松懈,应该坚持到人人形成“珍爱生命,拒绝酒驾”的观念为止。 …[详细] |
酒驾害己,也害人。各地因酒驾发生的恶性交通事故,产生过全国性影响的不胜枚举。有统计显示,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这样的数据,足以让我们警醒。生命只有一次,只需要一次意外,就永远没有机会回头。希望每位对“安娜830321”寄托哀思的网友,都不只是感慨一下而已,希望“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每一位司机的座右铭,希望下一次,我们看到的是“好醉,回家不开车了”的微博。 …[详细] |
“好醉,还得开回家。”“安娜830321”的这条微博,本来是一句无奈的叹息,但却成了她最后的遗言。而夺走她生命的,又恰好是她自己所说的“好醉”!“安娜830321”的不幸遭遇,无疑是一记警钟,是用生命证实了酒驾的可怕。分析“安娜830321”的最后一条微博,我们不难发现,其所表达出来的是一些酒驾者身上所有的共性:一是某种淡淡的无奈。喝酒了,也心知肚明自己不能再开车。但总得回家,于是硬着头皮去开车。这里为我们提出了一个很明显的问题,治酒驾是否可以从加强“代驾”服务、酒友及时提醒和劝阻等方面努力?可喜的是,一些地方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始培养“代驾”行业,制定一些同饮者责任等规定。 …[详细] |
二是明显的违法故意。酒驾违法,严重的如果构成醉驾则是犯罪,将会受到刑罚。这些基本的法律规定,对于每一个司机来说,在其考取驾照的第一堂课上,可能就已经知道、明白甚至熟记于心。但到了关键的时候,却禁不住侥幸、自恃过高等心理的驱使,对法律和自身安危、他人安危进行“选择性遗忘”。如何克服这种故意违法的心态,将其变成严格遵纪守法的意识,显然值得每一个司机深思。三是酒后意识清楚但行为无法自控的现实。“好醉”是“安娜830321”对自己状态的评价。按照没有喝酒的正常人的逻辑,“好醉”的下一步,无疑是“不能开车了”。然而,对于已经“好醉”的人,她的思维和行为能力都已经出现了全面溃退。“好醉”没有引来自省,反倒得出了“还是得开回家”的不正常结论?这其中不是无奈,而是思维和行为混乱的证据。“安娜830321”去了天堂,但她却用一句“好醉,还是得开回家”为所有的司机朋友们继续敲响酒驾的警钟。对比这句话,司机朋友们,特别是有过酒驾行为、酒后还欲开车者,有必要反思与自省,我们是否有过类似的心态,说过类似的话,或者做过类似的事情?比如“我喝酒了,但我没醉”,比如“我喝了也能开”,如此等等。 …[详细] |
功利主义者认为,只要加大惩罚,就可以遏制酒驾。现在的惩罚已经足够大了,可这种威慑力是有限度的。到了一定程度,必须依赖每个人内心对规则的坚守,而不是寄望于利益的衡量。其实,越是对自己的不利的时候,越考验着一个人坚守规则的品性。仅对自己有利而选择,那只是本能。另一个需要突破的错觉是,很多人习惯把交警当敌人,与交警躲猫猫,以躲过警察为荣――把警察当自己可以违反规则的敌人。其实,不应该把警察当敌人,而应当成一个保护每个人利益不受违法者侵害的友人。醉驾酒驾,害己更害人,警察抓醉驾,不是害司机,而是保护司机。 …[详细] |
一个仇富的时代,常常对应着一个媚富的时代。虽然对媚富保持批评,能够体现社会的理性,并保证着社会进步的方向。但不分青红皂白地把所有面向富人的服务都理解为媚富,却是一种非理性。因为开办一个“超级富豪班”,就简单给中山大学贴上媚富的标签,认为大学精神受到玷污,似乎有点草率。中山大学举办超级富豪班,虽然有点刺眼,但完全是可以有的,只需要把握好方向即可。大学是运用公共资源办起来的,但并不意味着大学只能开展平民教育。凡是社会需要的,有利社会进步的,都可以也应该是大学研究的方向。既然我们缺少优秀的企业家,企业家也有培训的需求,那就可以开展培训教育。这不仅对企业家成长有利,对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都有其裨益。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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