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6月18日起,深圳第四人民医院开始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就医模式——患者挂号后,医生诊病、化验、仪器检查、取药等所有环节完成后一次交费。从“先交钱后诊疗”到“先诊疗后结算”,虽然只是顺序的改变,但对医院来说却是革命性的。这一模式改善了患者的就医感受,有助于融洽医患关系,有助于建立社会诚信体系。他表示,不能因为少数人的失信,就武断地认为“先诊疗后结算”不该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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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病,后付费”政策到底能走多远,关键还需要配套政策作为支撑,医保、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步配合。首先,医保、新农合报销的比例需要进一步提高,参保率争取早日达到100%。只有当医院和患者不再需要为住院及治疗费用担心时,看病贵、看病难才能从本质上解决。靳清汉认为,如果医保、新农合机构通过优化医疗费用结算程序,进一步缩短结算时间,保证各级医疗保险、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的及时清算,医疗机构便不会担心资金周转难,这样才能让医疗机构在推广“先看病,后付费”时更加主动。 …[详细] |
先看病、后交钱,看上去确实很美,很能取悦对医院有意见的患者,塑造医院以治病救人为先的形象,过去那种不交钱就不治病,给医院塑造了一种唯利是图的形象,医院跟医生形象降低,医患关系恶化很多都来源于此。但是,这种制度还是不能操之过急,不能凭着道德化的想象推行,必须建立一种制度化的信任。先看病、后交钱它需要一种信任,必须有制度支点,就是说必须要有制度化信任,不能仅仅相信病人不会逃费,比如说山东济宁,它试行先看病、后交钱将近一年,近万名的患者没有出现过一个逃费,很多人赞扬医患之间的这种互相信任。 …[详细] |
“先看病后付费”制度也似一块硬币有两面,一面要求医院认真诊治病人,另一面也对患者的诚信提出了高要求。在这项制度中,患者和医院的诚信是关键,如果医生有意给患者使用价格稍高的药品,这种以药补医的政策如何规范;如果患者看完病,出了院,没去结清费用又该怎么办等,这些问题都需严格的制度设计。“先看病后付费”制度无疑是一项好的惠民举措,但真要贴地而行,还须有相关配套措施加以保障实施。只有这样,这项制度才能既叫好又叫座,博得满堂彩。 …[详细] |
具体来说,总额预付的精算应该抓紧做,要更精细。对于医院的诊疗行为要加大监督监管。此外,补偿机制也是需要加强的,补偿机制可以减少医院的逐利冲动,加大其公益性,具体到付费改革,也可以让其更从容地面对控费。 从去年,上海开始试点把结余下来的费用返还给医院。以前,总额预付超过的费用,医院要承担六成,而结余下来的,一般医保部门要回收。医院缺乏控费动力。现在把结余的钱返还给医院,也是一种激励。付费改革,最终也是需要按不同情况推行不同的付费模式。目前,我们推总额预付,一些客观条件还不是成熟,负面效应可能被放大。这时候就更应该推行多种付费模式,互相补充。 …[详细] |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熊先军同样认为,实施按病种付费,需要几项配套制度的同步改革。比如,按病种付费的改革启动之后,如何调动医生积极性?北大人民医院院长王杉对此并不担心。作为北京第一家申请DRG试点的医院,北大人民医院的诸多举措已为按病种付费改革做好了铺垫。这样的绩效考核与按病种付费实现了顺利对接,都强调诊疗效果,而不是多开药多检查。按病种付费的改革是系统工程。在德国,包括医保方、医院方、病人的三方协商博弈机制已经建立起来,而在中国行业协会力量弱小,谈判协商的机制在全国并未真正建立。这一试点的前景还取决于相关部门是否支持。多位参与试点的人士担忧,在积极推动这一试点的相关官员退休后,北京相关部门对于按病种付费的热情已经明显下降,相反更看好总额预付模式。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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