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删帖,如此“口碑”要不得
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碑公司)等6个公关公司,利用非法有偿删帖牟利,涉案金额高达上千万元,东方网等几十余家网站(包括一些主流网站)涉案。数十名嫌疑人中有19人分别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被批捕。(12月5日 新华网)
网络新媒体的发展,让信息传播的速度、广度、数量都成几何级式爆炸增长,大有取代传统媒体之势。而在依法治国、保障民主权利的时代背景下,网络舆论更是得以充分发展,对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行使助益甚巨,尤其近年来在监督公权依法行使、反对官员贪婪腐败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网络的发达,夹杂了诸多喜忧参半的因素,在便利资讯、保障民主、监督公权的同时,也让一些单位、个人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一不小心就让自己的不良信息“触网”曝光。一旦有“负面舆情”出现,立刻想到遮掩、删除甚至“封杀”。这就让一些非法删帖公司有机可乘、应运而生,也让一些网站经营管理者利欲熏心,与“有偿删帖”公司一怕即合。
同时,伴随网络虚拟世界的“良莠不齐”,一些谣言、诽谤违法犯罪已成网络“毒瘤”,虚假不实信息满天飞,造成了严重的现实危害。基于这样的背景,“两高”前不久制定出台了关于惩治网络谣言、诽谤等犯罪的司法解释。该解释也明确规定了“有偿删帖”、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情形。
按说,针对网络谣言、诽谤违法犯罪等网络“毒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两高”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受害人完全可以通过正当法律途径维权,包括依法要求网站及时删除虚假不实贴文,向公安机关举报乃至提起诉讼等。但碍于现实中网络维权取证难、渠道不畅、费时费力等因素,受害人往往无计可施,有的就转而求助网络公关公司等。网站经营管理人员,本应恪守职业道德,严守互联网络经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规定,但在利益面前,也容易失去道德良知,或放任网帖炒作,或待价而沽、删帖牟利,不求真相,只求浑水摸鱼。在虚拟与现实复杂交汇的互联网江湖里,在舆论监督与被监督之间,在真相披露与造谣诽谤之间,一些人无比“敏锐”地觅得了重重商机,视法律如儿戏,铤而走险,钩织出网络世界环环相扣的灰色利益链条。
以北京“口碑”公司为代表的网络公关公司,借助网络形象营销的外衣,以网络非法删帖为手段、以虚假网络交易为掩护,勾结部分中介和网站工作人员,通过向相关人员行贿的方式,为其客户提供非法有偿删除负面信息服务,年非法营业额达到7000万元之多,生意可谓“兴隆”。但这种“有偿删帖”服务,是通过非法经营、违法犯罪牟取暴利、赢得所谓“口碑”,必为人所不齿,迟早要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这样的“口碑”,实在是要不得。
“任何人不能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获得利益”,北京“口碑”等“有偿删帖”公司被依法查处打击,保障了互联网依法经营的秩序,也维护了法治的尊严。离谱荒诞的网络乱象,再次警醒我们,成熟的网络世界需要法律的有序规范,要将网络的健康良性发展纳入法治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