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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5年02月17日 10:38:38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17日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川平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亲属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其中,受贿和滥用职权问题涉嫌犯罪。

    陈川平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川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陈川平,男,汉族,1962年2月生,山西省平陆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

    1979年7月入沈阳冶金机械专科学校铸造专业学习;参加工作后历任太原钢铁公司机械厂铸铜工段技术员、副段长,二铸钢车间副主任、主任,机械厂副厂长,第一炼钢厂副厂长、厂长,太原钢铁(集团)公司生产处处长;1995年12月任太原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7月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2000年2月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2001年12月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常委(期间:2004年9月至2006年11月在西安交通大学数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2008年1月任副省长;2010年9月任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副省长,同年11月不再担任副省长职务;2011年11月1日,在中共山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中共山西省委常委。

    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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