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2015年3月3日)
齐续春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提案的办理
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改革发展和依法治国中的重大问题,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一年来,共提交提案6101件,其中,大会提案5875件,平时提案226件。经审查,立案5052件,其中,委员提案4663件,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等提出集体提案389件。总体看,提案内容丰富、重点突出,问题导向鲜明、针对性强,体现了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的高度责任感、使命感。截至2015年2月20日,已办复提案5046件,办复率为99.8%。从整体办理情况看,已经解决或采纳的占20.6%;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占63.8%;作为工作参考的占15.6%,为推动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提出提案1108件。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提案,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研究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扶助中小企业专项行动中,积极采纳相关建议。关于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推动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关于推进市场监管转型、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提案,商务部落实委员建议,完善配套立法,加大对垄断行为的查处力度。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的提案,财政部充分吸收提案建议,修改完善了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细则。关于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提案,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采纳,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针对提案提出有序放开中小城市落户限制等建议,公安部等部门在起草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时充分吸纳,提案建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改革措施。
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提案808件。关于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得到充分吸收,环境保护法、行政诉讼法已修订通过,反恐怖主义法、食品安全法正在制定和修改,海洋基本法、网络安全法已列入相关立法计划。关于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在起草行政执法程序条例、监督条例中吸纳。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等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认真采纳,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拓宽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关于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等提案,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工作创新提供了重要参考。关于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提案,中央宣传部、共青团中央等积极采纳落实,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各行各业、融入大众生活。
围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提案1451件。关于推动工业节能减排、淘汰和压缩过剩产能、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中积极采纳。关于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培育和发展农村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提案,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保监会等充分吸收提案建议,中央出台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建立人民币国际结算中心、启动沪港通等提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予以落实,促进了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关于探索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提案,环境保护部、水利部、林业局、海洋局等充分吸收提案建议,统筹推进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促进毕节等地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提案1012件。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等提案,教育部等充分采纳有关建议,调整了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加大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的交流轮岗力度。关于加快公立医院改革的提案,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取消以药补医,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案提出的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培育体育产业新型市场主体等建议,文化部、体育总局在制定出台相关文件中切实研究吸纳。对提案关注的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积极采纳,加快研究制定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委员们还就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基本法、维护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深入做好台湾民众工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华侨合法权益等,提出提案673件,为党政部门改进工作、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使委员们更多地了解提案办理情况,我们选择了7个承办单位2014年提案办理情况作为报告附件,供参阅。
二、提案工作的发展创新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常委会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提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强调,要建立健全提案等多种协商方式。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办理政协提案作出部署。俞正声主席多次就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作出指示和批示。主席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重点提案、听取提案督办工作情况汇报。杜青林副主席、张庆黎副主席兼秘书长出席提案交办会,多位副主席分别带队开展督办调研、出席提案办理协商会、走访承办单位。秘书长、副秘书长、专委会驻会副主任牵头领办全国政协办公厅承办提案,多个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与委员沟通协商提案办理事项。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选题协商力度,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及承办单位意见,确定49个重点提案。加大督办工作力度,督办方式更加立体多样,督办层次明显提升,督办成效显著增强,做到件件有成果、见实效。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许多建议在部门工作中得到落实。其中,关于促进海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推动多部门联合出台加强金融支持等多项措施。关于义务教育减负提质的提案,承办单位充分吸纳提案建议,逐项制定落实方案。关于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提案,国务院已批复出台《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5-2025年)》。关于黄河上中游生态环境保护、深化国家(重点)实验室改革等提案,有力推动相关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三)锐意改革创新。围绕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成立提案办理协商研究课题组,开展专题研讨,深化提案办理协商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实施新修订的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健全主席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研究重点提案工作机制,制度更加完善,成效更加显著。围绕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积极开展实践探索。通过加大新任委员培训力度,引导委员增强提案质量意识。通过严格立案标准,严把立案关,确保了立案提案的质量。通过改进走访工作,寓监督于协商之中,促进承办单位加大提案跟踪办理力度。
(四)增强工作合力。组织委员参与重点提案调研、提案办理协商会等活动752人次,扩大了委员参与度,调动了委员积极性。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作用,分别牵头组织、参与相关重点提案督办工作,协调联动力度不断加大。加强与承办单位的协作配合,积极搭建提办双方协商交流的平台,围绕草原生态保护、西部地区农村公路养护等提案,组织委员参加承办单位开展的调研、座谈等17次,以协商促办理。承办单位更加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将办理工作与本部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办理实效不断提高。
提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比如,提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和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提案公开有待进一步推进。
三、2015年提案工作思路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提案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更加规范、务实、高效地推进提案工作。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提案工作。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部署;紧扣“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和“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的实施;紧扣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紧扣全国政协的重点工作,积极发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作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研究,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讲真话、进诤言,出实招、谋良策。
(二)充分发挥政协提案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独特作用。提案办理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将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不断扩大协商参与面,邀请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广泛参与提案办理协商,增进共识、凝聚力量,为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发挥作用。选择部分侧重监督的提案,开展调研、协商等活动,通过提案履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切实增强协商实效,以提案办理为载体,畅通各种利益诉求的表达,促进各种观点的交流交融,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为科学民主决策服务。
(三)进一步创新提案工作方式。要加强理论研究,扎实推进提案办理协商研究课题组工作,认真总结各级政协组织的经验,深入研究细化立案标准,推进《提案审查工作细则》的修订工作。要发挥界别、界别小组及专委会优势,提高集体提案比例。要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提案内容与办理结果同步公开。
(四)切实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提、立、办、督”工作,为委员知情明政、参与提案办理、及时了解提案工作进展等提供服务。进一步搭建协商交流平台,为提办双方充分沟通做好服务。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提案管理系统、细化提案处理流程。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各位委员,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人民政协提案工作任重道远、大有可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锐意进取,团结奋进,努力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