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9日电 新华社受权于19日全文播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报告的决议,批准了这个报告。
报告从七个方面回顾了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二是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三是依法对有关法律问题作出决定,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六是加强与地方人大联系,共同推进人大工作完善发展;七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做好对外交往、新闻宣传、自身建设等工作。
报告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等方面提出了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