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30个海绵城市试点19城出现内涝 试点失败了?
海绵城市建设投资每平方公里预计达1亿元至1.5亿元
第一批试点城市肩负着探路的使命。按照国家要求,它们要在3年时间内完成试点区域内的海绵体建设项目,最终实现径流控制率等关键指标达标。
目前,海绵城市试点进入第二年,知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首批16城的中期考核验收还未正式启动,试点的各个地方都在紧锣密鼓地按照制定的标准去建设。
现实的问题是,建设海绵城市需要巨大投资,钱从何而来?
中央财政不可或缺。去年公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这个分配标准是按照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的。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目前,在首批试点城市中,两年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已经到位。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曾公开透露,预计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将达到每平方公里1亿元至1.5亿元。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在去年也表示,首批16座试点城市计划3年内投资865亿元,建设面积450多平方公里。
按当前国家海绵城市的建设规划,有人估计,至2020年,全国658个城市建成区的20%以上面积需要达到设计标准,全国每年投资总额预计将超过4000亿元。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需要资金约16000亿元。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有着万亿投资空间的巨大工程,中央财政的补助资金对于全国海绵城市的建设显然是杯水车薪。
“在试点阶段,中央财政拨款只是一种鼓励的手段。鼓励是一个导向,有积极意义。但是海绵城市的建设本身应该是每一个城市的事情,大量地建设海绵城市,不能仅靠财政拨款,至少不能仅靠中央财政。”俞孔坚说。
缺乏稳定收益回报是最大难题
中央财政补助当然能解决问题,但重点只解决局域性的问题,相对于巨额的海绵城市建设投入,中央财政补助显然难以支撑。
对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与此同时,中央还制定了奖励机制。《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专门规定,试点城市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补助基数奖励10%。
这无疑激发了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目前各地也将PPP作为资金筹集的重要渠道。公开资料显示,按照预期,鹤壁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总投资32.87亿元,其中政府财政投资27.24亿元,剩余5.63亿元资金需靠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来解决,PPP模式所占比例约17.1%。
PPP模式占比显然不大。也就是说,尽管建设海绵城市的投资空间大,项目选择多,但社会资本进入海绵城市建设领域仍选择观望。应该说,缺乏稳定收益回报,是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采取PPP模式的最大难题。
俞孔坚告诉记者,PPP模式在基础设施上用得不错,比如污水处理等项目,每年政府作为公共投入的部分是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回报给投资商,这方面已经很成熟。但是,“PPP模式用在海绵城市,怎么计算公共服务?它不像一吨污水处理完了是干净的,很容易计算出来。海绵城市相当于在建一个生态绿地系统。这部分的服务怎么计算是一个难点,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特别成功和完善的模式,PPP模式应用在海绵城市建设还有一定困难。”(记者 王红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