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原指奴隶主
“咱们老百姓呀,今儿个要高兴。”这支歌大部分人都会唱。“我是一个普通老百姓。”这也是常挂在我们嘴边的一句话。可是在古代,“百姓”一词并不代表普通老百姓,而是专指奴隶主,或是有钱有权有势的贵族。
大约5000年前的上古时代,生活在黄河流域的黄帝族、炎帝族、夷族和九黎族等几个部落连年征战,最后,黄帝族、炎帝族和夷族联盟,打败了九黎族。黄帝族、炎帝族、夷族等形成的部落联盟大约有100个氏族,每个氏族以地名或封号作为自己的姓,故称“百姓”;抓获的九黎族俘虏则被称作黎民。这个时候的“百姓”和“黎民”就是奴隶主和奴隶的代名词。
“百姓”一词,最早出现在《尚书·尧典》中:“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
随着时间的推移,“百姓”一词的含义也在变化着。到了西周时期,百姓成了贵族的化身。东汉末年的经学大师郑玄对“百姓”一词注释得非常清楚,他说:“百姓,谓百官族姓……百姓者,群臣之弟子也。”司马迁在《史记·夏本记》中也谈到“禹乃遂与益、后稷奉帝命,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土”。这里的“百姓”是指那些地位仅仅次于诸侯的官吏。清代著名学者俞正燮,在《癸巳类稿》中对“百姓”一词解释得是再明白不过了,“百姓,专以仕宦言之。”
春秋末年,宗族世袭制被打破,出现了土地私有制,特别是到了战国以后,封建制彻底取代了奴隶制,“百姓”的地位逐渐降低,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也降到了黎民中来,这时候黎民和百姓统一称谓了,“百姓”才真正变成了普通老百姓,变成了平民的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