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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模特火热:“消费儿童”还是“培养兴趣”?

2016年11月30日 21:52:05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广州11月30日新媒体专电 题:儿童模特火热:“消费儿童”还是“培养兴趣”?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胡林果

  童模T台走秀、儿童画册写真、淘宝儿童服装模特……伴随着童装产业和互联网销售、自媒体直播平台的兴起,童模经济日益火爆。日前一则“儿童模特2岁多培训 5岁月入过万”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对于儿童而言,小小年纪过早成为“网红”到底是喜是忧?家长又该怎样在多元环境下全面培养孩子?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父母当全职“经纪人” 培养儿童走秀

  单眼皮的广州男孩小凡年仅十岁,但在业界早已小有名气:为童装品牌代言、参与时装发布会、组建儿童唱跳组合。这一切在小凡的妈妈看来,既“洋气”“有面子”,又满足孩子的天性。

  一手把小凡“捧红”的小凡妈妈现在是儿子的全职“经纪人”。小凡妈妈在孩子7岁那年将孩子送去学习形体和舞蹈,此后也辞掉了工作一心一意陪他,陪试镜,陪走秀,陪拍摄。

  “这个过程比想象中要辛苦得多,经常需要从早上七点就开始拍,到晚上十点才收工。”小凡妈妈说,最初只是想培养孩子的肢体协调性,并未想过朝着明星的方向去发展或者靠孩子的拍照走秀来挣钱,走秀练习是用来调节日常学习,扩大眼界,培养吃苦耐劳精神。

  有的童模家长初衷却完全不同。一名将自己的孩子照片发到百度贴吧上“求走秀”的家长告诉记者,这样做纯粹是想让孩子走秀挣点零花钱,“这钱容易挣、来得快”。记者发现,在58同城等网站上招聘童模、一小时200元就将孩子送去拍摄的家长也为数不少。

  事实上,作为服装交易大省的广东,每年都有各类服装交易会和时装展,儿童走秀模特也因此成为了“香饽饽”,这些儿童年纪往往在3-12岁之间。

  网友对此评价则褒贬不一。网友“背起行囊勇闯天涯”说:“让孩子接受类似的礼仪培训并非不好,掌握好度就行。”网友“酥波漫”说:“一颗幼小的童心装载的应是对世界自然万物的纯真,而不是为他人喜好或名利而过早沾染尘埃。”

  谁在“消费”儿童?有小朋友年收入达20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部分家长初衷是培养儿童形体礼仪,但由于培训机构的不规范培养,以及部分家长对新媒体环境下儿童发展的认知不足,不少儿童实际上被“卖萌”消费了。

  “我们的培训内容主要以矫正腿型、走路姿势为主。”记者在广州市一家儿童模特经纪公司暗访时,该公司一名老师说,公司打出去的广告是培养儿童气质,但是也会给孩子一些“福利”——在公司的带领下参与商业机构的走秀和演出。“也不是强迫父母都去参加,这只是形体训练展示成果的一种方式。”

  位于东莞市虎门镇的一家儿童模特培训公司则因地处虎门儿童服装批发市场附近,衍生出一条专业培养儿童模特的“生产线”。该公司“阿荣”老师告诉记者,大多数父母送孩子过来正是看中该公司在产业链上的资源:成为公司认可的儿童模特就有机会参加每年春夏两季的广州时装节。

  “13800元包学两年,每周来一次学三个小时就可以,学三个月之后就可以开始‘接单’。”阿荣老师告诉记者,交的这一万多元完全可以在日后孩子接单走秀中赚回来。

  位于广州市水荫路的一家儿童造星公司则明确告诉记者,自己的学员已经登上央视、湖南卫视等的舞台,有的小朋友甚至年收入达20万元。

  据了解,除了以正规形体培训为名从事商业演出培训,也有成人模特培养机构转而从事儿童模特培训。广州市水荫路一家“造星”机构的老师告诉记者,这里就有不少老师曾经专职打造成人模特,而其课程设置也是以成人模特的走姿来进行模仿训练。

  专家建议,家长勿以己需强求孩子

  儿童穿着华丽衣裳在光鲜亮丽舞台上走秀,借助自媒体传播手段在新媒体平台传播,不少父母甚至引以为豪当做展示的资本。这些光鲜亮丽的背后,是否符合孩子本身兴趣和身心发展需求?

广州某教育机构的一位老师告诉记者,该培训班里有个小童模,总觉得自己异于常人,常常炫耀自己去这去那拍片子,不屑和其他小朋友接触,“有时候太早让孩子尝到成功的滋味未必是好事,家长们应该好好思考一下孩子过了这个年龄段以后,没人找孩子拍的话该怎么办。”

  “未成年人的现象是成年人社会的表露。”广东省青少年研究中心原主任曾锦华认为,未成年人尤其是学龄前儿童不具备自主判断的能力,而此时如果父母用成人的眼光和价值观来引导孩子,则很容易让孩子“早熟”。

  广东省妇联儿童部副部长王毅丽则认为,在儿童身体发展期培养形体和礼仪无可厚非,但目前业内相关培训机构师资水平参差不齐,有的甚至故意让孩子们去模仿成人走路的姿势,其实是不利于儿童全面发展的。

  对于如何适应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需求,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德育研究中心主任李季表示,家庭教育和陪伴其实是最关键的。“不能说你希望孩子有自信就把他丢到人群中,也许三岁的儿童并不需要家长所认为的那种自信心。”李季说,相比儿童在自信心等方面的培养,更重要的是培养其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情绪。

  在曾锦华看来,当下儿童模特、儿童“网红”背后其实是某些人钻了法律的空子,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广告法对于儿童上电视节目有了法律保护依据,而时下网络发展很快,网络监管部门则未对儿童在网络上过度曝光进行有效的保护,“不能让网络的低门槛成为相关机构利用孩子的工具。”

【纠错】 [责任编辑: 谷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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