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游苏杭)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新闻办主任兼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做客新华网2016全国两会特别访谈,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王松苗表示,“马乐是一个基金公司经理,手中掌握一些未公开信息,他就先于、同期或稍晚于其管理的基金账户,买卖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10.5亿余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912万余元。这个案件一审法院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经最高检直接抗诉后,最高法改判马乐有期徒刑三年。这是三级检察机关接续抗诉、最高检首次直接派员出庭,最高法直接开庭审理的刑事抗诉案。可以说是‘两高’的共同努力,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通过此案的办理,明确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这对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有效打击证券领域的同类型犯罪,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管理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