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游苏杭)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新闻办主任兼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做客新华网2016全国两会特别访谈,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王松苗表示,“任何一起冤错案件的发生,不仅会对当事人及其亲属造成巨大甚至无法弥补的伤害,而且会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影响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百的伤害。冤错案件虽然是极少数,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上百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法治信仰。所谓‘100—1=0’,也蕴含这个道理。在防冤纠错方面,检察机关一方面要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确保自身办理的案件不出差错,另一方面要强化对其他执法司法部门的诉讼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冤错案件发生。你刚刚提到的陈满案就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件,这是最高检首次向最高法提出抗诉的刑事申诉案件,也是最高检首次对原判有罪的案件抗诉无罪。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抗诉意见。去年,我们对近年来纠正的冤错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深刻反省检察机关自身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环节存在的严重问题和沉痛教训,着力完善纠正和预防冤错案件的常态化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监督纠正重大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通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既抗轻也抗重,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冤错案件,让正义不再姗姗来迟。”